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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负增长可能 公务员涨薪或“实收补齐”

2015-07-25 08:42:00

 

来源:互联网

应对负增长可能 公务员涨薪或“实收补齐”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备受瞩目的公务员涨薪已经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启动,但是涨薪幅度并非外界预料的那么“丰满”。扣除公务员养老保险后,涨薪出现了巨大的“跌幅”。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以北京公务员涨薪为例,一些公务员在涨薪并扣除养老保险之后,实际涨薪幅度只有几十元,因此有相关单位人士透露,该单位公务员涨薪执行不足100元的涨薪幅度,补平100元。

处级以下差点“负增长”

记者获悉,从7月中旬起,北京市开始逐级布置公务员涨薪工作,并且在即将发放的8月份工资中,进行涨薪改革。

涨薪对于基层公务员并非想象中力度大。

“涨薪后,多数科级公务员扣除养老保险后是负数,负几十元到100多元不等。”参与涨薪的人士向记者透露,“现在,按照规定,最低涨薪100元,所以,都会补平涨薪100元。”

不仅仅是科级公务员陷入这种尴尬,“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处级公务员也沦为负增长,需要补平涨薪100元。”

补平项目,“将放到一个临时补贴的项目中。”

记者获悉,此次涨薪计划中,在同一级别中,工龄最长者,涨薪幅度最高。“虽然多数科级公务员差点负增长,但如果是在科级岗位上工作二十多年的公务员,涨薪将超过800元。”前述人士表示。

目前网络上已经流传出公务员涨薪的幅度表格,从每月涨薪320元到1400元不等,“这是没有扣除养老保险的项目。”前述人士表示。

之所以涨幅不及预期,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公务员涨薪同时进行。

人社部人士透露,“公务员涨薪主要还是从养老金并轨角度入手。”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一事已经呼吁多年,人社部也为此进行了顶层设计。

年初,国务院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并宣告养老金并轨一事进入日程,其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早在2014年下半年,各个省份就已经开始着手对当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状况进行普查,主要针对养老金并轨政策。

而按照公务员涨薪前的收入,显然不能支撑养老保险改革。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4》指出:“以2013年为例,如果征收12%的费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机关普通科员、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岗位以及助教和普通技术人员等人的工资将跌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下,涉及人数达到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在编人数的40%。”

今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经两次强调公务员涨薪一事,并列出了时间表,即今年6月底。在6月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再次强调,要保障广大基层公务人员,包括国家部委的处级及以下公务人员工资收入的合理增长,有关工资调整的政策必须尽快落实到位。

局级涨薪600至800元

在处级干部进入涨薪尴尬之外,记者了解到,普遍局级干部在扣除养老保险后,“涨薪最高在600元至800元之间”。

其中“局级干部扣除养老保险后,最高涨薪800元。副局级干部在扣除养老保险后,最高涨薪600元。”

人社部一位高层人士曾在两会期间向记者表示:“在扣除养老保险等相关费用后,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公务员月人均实际工资增长为300元左右。”

有消息称,从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至今,近十年来,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一直未作调整。

从2006年至2015年,北京的CPI每年增幅都在1%以上,其中食品价格与百姓日常消费紧密相关。

按照2006年的新闻报道,当时的鸡蛋价格为每500克3元,2015年每500克为3.3元,价格上涨10%。

2006年生猪价格低迷,一直在每千克5.4元至5.6元,2015年生猪价格为每千克10元左右。

统计数据显示,通州商品房成交均价在2006年时仅为4645元/平方米,十年过去了,这一数字涨了7倍。

涨薪是许多公务员的心声。

记者曾看到一位国家公务员向人社部高层咨询公务员涨薪问题时,该人士给予了明确的回答,“今后上涨的工资会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形式存在你个人账户上,退休的时候就会拿到。所以,现在每月收入不会上涨太多。”

养老金并轨实施后,公务员需要缴纳8%的养老保险和4%的职业年金。

青海省近十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也一直未做调整。根据青海省的统计,2006年至今,青海全省经济社会取得长足发展,各类群体的收入水平持续增加,10年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76%,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36%。

青海公务员涨薪将在7月20日之前落实到位。

而北京也已经在7月20日之前落实到位。

由于此项改革从2014年10月开始启动,因此,在此之前的涨薪部分,将得以补发和补扣。

按照人社部通报,截至6月下旬,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全部完成。从6月份起,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4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基本工资没有调整标准,在工资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形成了不尽合理的工资结构,这不利于充分发挥基本工资的作用,不利于加强中央对工资分配关系的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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