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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补名单”或成真? 力帆股份被取消中央财政预拨资格

2016-10-09 18:32:00

 

来源:互联网

“骗补名单”或成真? 力帆股份被取消中央财政预拨资格

本报记者 周远征 重庆报道


继9月份金龙客车等五家企业涉及新能源骗补被处罚之后,又一家汽车企业公布了财政部的处理决定。

10月9日下午,力帆股份发布公告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本公司”)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近日收到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关于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处理决定”)。根据该处理决定,2016年2月至3月,财政部组织检查组对力帆乘用车2013年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处理决定的方式通知力帆乘用车。

力帆股份(601777,SH)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并不是骗,只是说我们的电池标准没有达到,此次处理决定对我们带来的影响不会太大,毕竟只有2000多辆车拿不到中央财政补贴,同时我们此前也没有享受到中央财政预拨资格。”
根据公告中披露的具体处理决定,截至检查日,力帆乘用车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扣除车辆重复统计因素,共计2,395辆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408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30号)第八条和《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第二条的有关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30号)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对力帆乘用车上述2,395辆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不予补助,并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
公告中还披露了相关处理决定对该公司的影响:1.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及对2,395辆新能源汽车不予补助,不影响力帆乘用车2016年度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在销售后继续依法申请取得新能源汽车补贴,但在短期内上述补贴拨付方式的调整对力帆乘用车会产生一定资金压力;2.上述2,395辆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不予补助,将可能导致对公司自2015年始至2016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2015年度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涉及减少约为4,689万元,对2016年度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涉及减少约为6,719万元,该事项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准确的数据可能还会调整,需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的核定意见出来后才可明确。
力帆股份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彼时电池供应紧俏,供不应求,企业在这方面把关不严出现了问题,但是并不是骗补,所以财政部对力帆也只是取消补贴,并未像其他车企那样还被追加处罚,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力帆股份会继续与供应商进行合作,不断提升。
记者了解到,九月份财政部对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骗取财政补贴公开曝光之后,一份包括了更多车企的”骗补名单“也不胫而走。随着,力帆股份公布处理决定,其他在“骗补名单”中的车企或许也将陆续公布财政部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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