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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技术性改革”: 两项土地指标跨省调剂“价格”敲定

2018-03-31 08:50:00

 

来源:互联网

土地管理“技术性改革”: 两项土地指标跨省调剂“价格”敲定

当中国经济发展又将开启一个新的周期之时,作为最重要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其管理方式又将发生新的变化。按照调整之后的工作方式,长期以来受制于土地指标制约的省份,将有新的路径可走。

3月上旬,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结余指标跨省调剂、占补平衡跨省补充耕地的做法。这意味着,这两条制约性最强的管制框架,在技术和执行层面,将有“更灵活”的改变。

此次跨省调剂的两项关键土地指标,均采用了市场化的手段,即对跨省调剂的土地指标实施补偿价格。国务院日前已经批准了具体的补偿价格标准,与此同时,在该标准体系中,还包括不同省区之间的调节系数。

突破省域

“跨省统筹补充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统筹调节这两件事,从去年年中开始政策筹备,用了不短的时间,现在,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了。”3月28日上午,一位东部省份地方国土资源厅的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此间,中国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在国土资源部的基础上,合并多项自然资源管理职能,组建新的自然资源部,由陆昊出任部长。目前,相关职能、人员整合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不过,机构改革与重组,并未影响这两项关键土地指标跨省统筹调剂工作的进度。

中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18亿亩耕地为基准,构建了逐级分配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基本土地管理制度。这其中的核心要件之一,即是占补平衡——市县一级政府在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同时,要补充开垦出等量耕地,如果这一指标任务未能完成,下一年度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就将被核减。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则是通过乡村建设用地整治与集约化使用,降低农村建设用地的量,并将节约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量,转换为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从而在不占用耕地的情况下,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指标。

“这两项政策原来的范围,原则上都是县域以内的,后来进行了政策的调整与创新,一些指标可以在省域以内调剂,但是,现实中,很多省区的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只通过省内的调整是难以满足的,于是,本次正式批准的两项土地指标的跨省调剂,还是很有现实意义的。”前述地方国土资源厅的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据记者了解,跨省调节上述两项土地指标,将采用“国家统筹”的方式进行,即各省上报至中央政府,在中央政府确定的总量范畴以内,进行统筹协调。多位地方国土资源厅的人士都向记者表示,他们正在准备相关材料上报。

国务院正式批准这两项土地指标跨省调剂,是以批准《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占补平衡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增减挂钩结余办法》)的形式进行的。正式批准日期,是在3月10日前后。

“两个办法仍然是以国土资源部的名义下发的,毕竟三定方案还没有下发,从国土资源部到自然资源部,还处于过渡期,但是,这两个办法里面,已经明确解释权、监管权等都在国土资源部。”西部地区某省国土资源厅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价格敲定

多位地方国土资源厅的人士都提醒记者,值得注意的是,两个办法中,都明确了跨区域调节土地指标的补偿价格,而且非常详细、具体、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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