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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 泸州产投受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

2021-06-11 14:57:00

 

来源:互联网

违反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 泸州产投受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

本报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日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称,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产投”)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经2021年第4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泸州产投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自律处分。

《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发现,泸州产投及相关负责人之所以会受到上述自律处分,是因其在债券注册发行期间,未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下属子公司泸州工投华瑞商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泸州汇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商贸”)100%股权划转事项。华瑞商贸净资产占泸州产投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23%,相关股权划转已于2020年5月完成。

交易商协会指出,鉴于泸州产投存在后续股权置换划入等值资产以及在交易所市场及部分发行文件中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等从轻情节,交易商协会对泸州产投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作出自律处分,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划转子公司股权未谨慎披露

工商信息显示,泸州产投注册成立于2006年,经营范围主要为投融资业务,非融资担保业务,资产经营管理、资本运营及咨询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等。股权穿透发现,泸州产投由泸州市国资委持股85.16161%,四川省财政厅持股9.43298%,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5.40541%。

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泸州产投存量债券共6只,余额为53.32亿元。其中3笔发行于2018年,1笔发行于2019年,剩余2笔分别发行于2020年7月和11月。

引发上述自律处分的华瑞商贸股权划转一事,发生时间早于泸州产投2020年2笔债券的发行时间。根据上述自律处分信息,2020年3月27日至5月7日,华瑞商贸股权划转工作陆续实施完成。

但在此后的债券注册发行过程中,泸州产投未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相关股权划转事宜,因此受到上述自律处分。

遭自律处分后,泸州产投于2020年12月补发了相关股权划转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4月,泸州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将泸州产投持有的华瑞商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6月,泸州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将其持有的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股权和泸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股权(含独享收益权)无偿划转给泸州产投。

截至2019年末,泸州产投经审计净资产规模为119.21亿元。根据相关财务指标,泸州产投与泸州市国资委之间的上述资产划转中,划出资产占泸州产投2019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2.23%;划入资产所占比例为22.95%。

因此相关自律处分信息提及,泸州产投存在后续股权置换划入等值资产以及在交易所市场及部分发行文件中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等从轻情节。

记者梳理发现,泸州产投对华瑞商贸的股权划转一事在其2019年年报以及相关债券的信用评级报告中均有所提及,针对股权划转的后续股权置换情况,则直到其2020年半年报才进行披露;划出与划入资产占其2019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则直到上述股权划转公告中才进行披露。

从发布时间来看,泸州产投2019年年报发布于2020年5月,相关债券评级报告发布于2020年7月,2020年半年报则发布于2020年8月。在相关债券的信用评级报告中,上述泸州高投和交投部分股权的划入曾以政府支持内容进行披露,但未表明其与华瑞商贸股权划转之间的关系。

划转原因至今未披露

泸州产投在上述补发的股权划转公告中还表示,由于华瑞商贸100%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导致其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相关要求,召集人将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根据泸州产投后续披露信息,相关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12月底召开,会议表决的议案即是否同意发行人无偿划转华瑞商贸100%股权至泸州市国资委。但由于出席该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未达到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次会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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