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中国

大市中国 > 观点 >

卫岗乳业被指签“霸王条款” 差别待遇引奶农不满

2021-08-08 05:40:44

 

来源:互联网

卫岗乳业被指签“霸王条款” 差别待遇引奶农不满

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岗乳业”)与奶农的关系,在得到短暂的缓和之后再起波澜。

近日,有多位卫岗乳业原奶供应商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在之前“奶农倒奶”事件平息之后,卫岗乳业要求其原奶供应商重新签订《生鲜乳购销合同》。在新合同中,大部分的条款全部以企业方的要求为主导,出现了诸如“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享有中止或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的条款,因此引发了奶农的强烈不满和抗议。

根据上述原奶供应商透露,之前“倒奶事件”在限制收购的背后,卫岗乳业奶源部门对不同的奶农存在差别化的问题,“同样规模的牧场,有的照单全收,有的限制收购,在这种不公平的待遇情况下,激化了部分奶农与公司的矛盾。”上述原奶供应商说。

对此,卫岗乳业方面称,经过内部调查和核实,不存在差别化对待奶农的问题。对于奶农所质疑的问题,卫岗乳业方面表示此合同的签订周期为一年一签。合同中对于收购价格、支付条款等均有要约,并且由于质量要求随着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合同中我司对质量的管控标准也会对应做出调整,且与“倒奶”事件无直接联系。

“霸王”合同?

“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享有中止或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因乙方原因引发政府相关部门或执法机构问责,甚至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在记者拿到的由卫岗供应商提供的《生鲜乳购销合同》中,诸如此类条款随处可见。

此前,《中国经营报》在《卫岗乳业现“奶农倒奶”原奶过剩引利益之争?》一文中报道了卫岗乳业的“倒奶事件”。在该事件中,卫岗乳业方面当场与奶农代表商谈,愿意继续按照之前的合同履行收购,而奶农方面也承认倒奶行为过于极端。

但据原奶供应商透露,随后卫岗乳业方面要求奶农重新签订了《生鲜乳购销合同》。在该份合同中,出现了诸如上文所述的条款,且在共计12页的合同中,全部内容为甲方卫岗对乙方奶农提出的条件,以及乙方出现违约情况所承担的责任,并未提及甲方如出现违约所需要承担的责任。

对于此份合同,上述原奶供应商向记者表示:“合同的内容根本无法保障我们自己的权益,这份合同在我们看来只是卫岗制约我们的一个手段,如果签了这份合同,相当于卫岗想什么时候要奶,要多少奶,都是由卫岗主导的,因为他们完全可以单方面且不承担风险地撕毁合同。”

对于原奶供应商所反映的问题,本报记者联系了卫岗乳业方面。对于“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享有中止或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的条款,卫岗乳业方面的说法是,虽然甲方享有中止或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协助奶农处理好后续事宜,在全集团业务范围内进行资源整合,为奶农提供企业力所能及的帮助。

而对于“倒奶事件”后要求奶农重新签订合同的事情,卫岗乳业表示,该合同签订周期为一年一签,合同中对于收购价格、支付条款、质量要求上均有要约,并且由于质量要求随着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合同中我司对质量的管控标准也会对应做出调整。年度合同续签是企业的一贯做法,在合同续签时间上与媒体报道的先后顺序,没有必然的联系。

对于此份合同,乳业专家王丁棉指出,该合同完全是由公司方面的意志为主导,无论是从采购还是检验标准,在写明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的同时,还附上符合企业的标准和要求,而企业的标准和要求具体是什么却未有详细的说明,那么要求和标准全部是由企业把控,这对于奶农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

“对于乳企来说,善待奶农才有出路。”王丁棉说,“各地的乳业都是有相应的生鲜乳购销合同范文,真正的合同是应该对双方进行约束和规范,但在卫岗的这份合同中,我看不到任何对于卫岗自己的约束。”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