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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委联合监管 农村合作社年报将公开

2014-09-20 09:47:00

 

来源:互联网

9部委联合监管 农村合作社年报将公开

将农民合作社作为国家涉农项目的重要承担主体,既是国际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提高财政支农效率的改革方向,而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核心是让农民持续受益。

然而,近几年随着农民合作社数量的快速增加,一些地方重数量、轻质量,部分合作社有名无实、流于形式的等问题随之出现。

日前,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以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为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事实上,2013年中央1号文件和2014年中央1号文件,均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并给予政策支持。而此次的《意见》也是对两个“1号文件”的落实。

专家表示,农民合作社已由过去重扶持、重发展向发展与规范并重的阶段转变。值得关注的是,随着近日《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出台,今年10月1日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首次被要求向工商管理部门上报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重发展转为重规范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农民合作社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农民合作社数量增加迅速。《中国经营报》记者日前从有关渠道获悉,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约116万家,而截至2007年底,全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仅有2.6万多家。

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成员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目前实有成员超8000多万户,占农户总数的比例超过30%。

农民合作社包括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社、股份合作社、资金互助社等多种类型,其中,专业合作社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农业部去年8月的官方公告显示,专业合作社覆盖产业主要涉及种养、加工和服务业。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照新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专业合作社数量增加迅速与我国大的政策环境紧密相关。

在2007年以前,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末期到2005年左右,我国发展农业产业化,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政策较少。但随着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农民对合作社的关注和国家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政策增加,很多地方成立合作社的积极性加强。

农民合作社在我国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问题也随之出现,如一些地方重数量、轻质量,部分合作社有名无实、流于形式。

对此,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9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以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记者注意到,《意见》从依法登记注册、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成员账户和管理档案、稳妥开展信用合作等12个方面进行规范。

张照新认为,合作社自身发展还不够规范,如制度建设不规范、成员账户、利益分配没有完全遵照合作社原则;合作社整体规模小,实力弱,缺乏能力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而这是目前合作社发展中比较大的困难。

记者今年7月在内蒙古乌审旗了解到,该旗的朝岱农牧业合作社名义上是农牧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但实质上只有少数人入股,经营方式主要是将从农牧民手中整合而来的土地出租给企业或个人,利用收到的租金给供地的农牧民发租金,赚取租金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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