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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充电设施迎多重利好

2015-10-15 09:51:00

 

来源:互联网

新能源充电设施迎多重利好

【中国经营报综合报道】继9月29日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后,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四部委又联合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完成为500万辆电动汽车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充电基础设施。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和住建部在系统内部联合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以下简称《发展指南》)。

《发展指南》是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配套文件。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与《指导意见》重在指导具体工作开展有所区别,《发展指南》侧重于对未来对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提供指导,不仅提出了我国“十三五”阶段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而且还提出了分区域和分场所建设的目标与路线图。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在10月12日召开的全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会上介绍,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集中充换电站1.2万座,分散充电桩480万个,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官方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流充电桩3.1万个,为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

分区域分场所建设指南出炉

《发展指南》将全国分为加快发展区、示范推广区、积极促进地区三个区域,并提出了分区域建设目标。

首先,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良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应用条件优越的加快发展地区,新建充换电站7400座,充电桩250万个,满足266万辆电动汽车的需求。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

率先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雾霾防治重点区域的城际快充网络,各主要城市间实现互联互通。

其次,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示范推广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3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20万个,以满足超过233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5公里。

加强与加快发展地区的互联互通,以高速公路为基础,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再者,在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被纳入国家新能源推广应用范围的积极促进地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以满足超过11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省会等主要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按需开展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发展指南》还提出了分场所的建设目标。

国家要求,结合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适当补充独立占地的充换电站,新建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在居民区,建成超过28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和工业园区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建成超过15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建成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在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2015年之前初步形成“四纵两横三环(四纵:京沪高速、京港澳高速、沈海高速、京台高速;两横:青银高速、沪蓉高速;三环: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500座城市快充站。

2020年之前,形成“四纵四横”(四纵:沈海、京沪、京台、京港澳;四横:青银、连霍、沪蓉和沪昆)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1000座城市快充站。

国家补贴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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