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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国家药价谈判结果公布 博弈仍在继续

2016-06-21 13:52:00

 

来源:互联网

首批国家药价谈判结果公布 博弈仍在继续

近日,国家卫计委公布了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有三家药企的专利药完成“降价”。在完成降价的药物中,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替诺福韦酯(韦瑞德)和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药品降价幅度分别达到67%、54%、55%。

对于此次降价幅度令患者赞叹,但业内多认为,在国家出面谈判的情况下,花了半年时间却只有3家同意降价,并且此次降价药多为专利过期或即将过期药物,结果并不令人满意。

“这件事方向是对的,但目前还不成熟,比如降价幅度的依据并不清晰,谈判过程也不透明,谈判降价之后能否进入医保,医院是否不再招标仍有待观望。”辉瑞中国区总裁吴晓滨对外公开表示。

事实上,对于“含金量”极高的医保而言,企业通过降低价格获得入围医保的身份,拿到稳定的销量和市场,更多的药品进入患者使用范围,一直是双方博弈和得以最终谈判成行的筹码所在。

阿斯利康相关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支持药品降价惠民,正在跟各地积极接洽,并不介意以量补价。

试点

根据国家卫计委要求,各地要在6月底前完成谈判药品集中挂网,一些省市已经有了实质性动作。

6月3日,云南省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市召开。作为首个实施国家药价谈判试点结果的省份,云南省卫计委宣布对治疗乙肝和肺癌的3种药品执行谈判价格,并在6月中旬前纳入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范围,3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超过一半,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

随后,云南省卫计委出台文件,要求各地要在6月中旬前,落实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医保报销并挂网集中采购,从挂网之日起,各级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

“云南省有超过30万慢性乙肝患者,之前由于治疗费用和医保承受能力等原因,很多常见的乙肝用药没有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和云南省补充药品目录,基层群众用药不方便、用药费用较高,导致许多乙肝患者未能及时就医。”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郑进在发布会上表示,这次国家谈判结果出来后,替诺福韦酯的价格降为490元,据初步测算,每位患者的年治疗费用由每年1.29万元下降到每年6762元,提高了乙肝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可负担性和依从性。

葛兰素史克副总裁章英伟表示,GSK已经做好充分准备,提高产能,增加供货来源,确保高质量的生产,以满足市场需求。他还表示,以云南省为开端,相信国家药价谈判试点结果会很快在全国各地落地实施,GSK也会积极配合其他省份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努力让更多慢性乙肝患者受益。

海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据测算,谈判后患者月均药品费用明显下降,降价的同时,还享受新农合按比例报销,如果患者在二级医院住院用药可以再报销75%,经新农合报销后,全年治疗费用超过8000元起付线,还可以再享受大病保险报销。

日前,海南省卫计委下发通知,要求将埃克替尼片、吉非替尼片、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3种专利和进口药列入新农合报销目录。

海南省卫计委基层卫生处处长潘文利介绍,海南新农合将埃克替尼片、吉非替尼片、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纳入乙类药品报销目录,经新农合报销后,可进入大病保险报销。海南省要求,上述3种药品暂限定在部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科室使用,即埃克替尼片、吉非替尼片作为治疗癌症的靶向药,仅限于在二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中医院的肿瘤科和海南省肿瘤医院使用。替诺福韦酯作为治疗慢性乙肝的药物,仅限于在二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中医院的传染科或感染科和海南省肿瘤医院使用。

潘文利还表示,为引导患者到基层就诊和住院,各市(县)可确定1家~2家群众满意的卫生院或标准化的中心卫生院,经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将这3种药的使用权限下放至乡镇级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付费,不按限费医疗政策执行,不纳入药占比指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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