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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10月飙3倍 上海钢联现资本“局中局 ”

2021-08-07 07:48:40

 

来源:互联网

股价10月飙3倍 上海钢联现资本“局中局 ”

仅仅10个月的时间,主营钢铁、能源、矿业等行业信息电子商务服务的上海钢联(300226.SZ)股价涨幅超三倍,成为A股市场的一大牛股。

2015年2月11日,上海钢联股价再创历史新高,达139元/股,这比2014年5月5日的最低点31.18元/股上涨高达300%多。

上海钢联股价大幅上涨与其旗下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银”))投资的电商平台——钢银钢铁现货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钢银平台”)交易量暴涨有着密切关系。数据显示,从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份,钢银平台日交易量涨幅最高超过100倍,这引发了公司股价第一轮暴涨。

此前有媒体报道指出,钢银平台交易量被注水。业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提供的材料也显示,钢银平台通过“走单”、控制大客户、亏本拉升销量来增加自身的交易量。

记者还发现,在上海钢联股价第一轮大涨的情况下,公司两大股东在2014年6月份顺利进行了第一轮减持,共计套现5.73亿元左右。而在两大股东12月份再度抛出减持计划并表示减持资金投入到上海钢银和电商生态体系,未来将相应的股权再卖给上市公司时,再次刺激上海钢联股价第二轮上涨。这无疑为两大股东能在第二轮实现高位减持做了很好的铺垫。此轮减持计划,即使按照每股100元减持价格计算,公司两大股东也可再套现10亿元。

子公司交易量被指注水

2013年,上海钢联通过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推出钢银平台,钢银平台为钢厂、流通企业、终端用户提供第三方网上交易服务。

钢银平台网站显示,2013年11月5日,钢银平台成交量只有1118.24吨,2014年7月17日,其成交量已经高达6.75万吨。随后成交量数据节节攀升,10月13日,成交量上升至7.39万吨,10月21日成交量更是报收于11.81万吨。

也就是说,从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份,钢银平台日成交量涨幅高达106.36倍。

曾有媒体报道称,钢银业务员通过与同行置换撮合底单、向同行或者钢贸商购买、将不符合要求的底单修改三种手段来虚增撮合交易。

对此,上海钢联在2014年8月份回应称:钢银平台公布的交易量为撮合交易量与寄售交易量,不包括委托采购业务量,钢银平台已开始由撮合交易向寄售模式发展,自2014年5月底以来,钢银平台在江浙沪地区推出了寄售模式,业务量快速上升,大宗商品交易中,撮合交易主要是电商平台吸引用户的手段,寄售业务量是未来电商平台竞争中的主要指标。

寄售模式是指生产商或钢贸商委托钢银平台进行在线销售,货物交易、货款支付、提货、二次结算等环节都由钢银平台全程参与。寄售模式下由公司向客户收取货款,并向客户开具发票,因此其交易额计入公司营业收入。

上海钢联2013年三季报显示:2014年6月至9月,钢银平台的日均寄售量分别为1400.89吨、3219.77吨、6066.65吨、1.3万吨,月度复合增长率达到了110.07%;截至10月21日,钢银平台10月的日均寄售量达到了2.18万吨,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在上海钢联的回复中,并没有提及媒体报道的虚增撮合交易情况是否属实。

业内人士向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钢银平台通过平价“走单”、控制大客户、亏本拉升平台销量来增加自身的交易量。

一家钢贸经销商表示,钢银平台通过平价走单给客户返利。“比如我们跟客户已经签订好一笔单子,钢银知道后跟客户说,这笔账款如果从他们平台走一下,每吨可以给客户返利3元,直接抵扣货款,然后钢银再跟我们买货,我们再发货给客户。”该钢贸经销商称。

“这种单子买卖方都有长期合作关系,钢银只是做通道走账,说白了就是人家单子已经签好了再绕道走一遍它的平台入账,这种交易完全就是为了冲业绩,唯一作用就是通过虚假收入,提高平台成交量和当期业绩。”有钢贸圈人士分析道。

对于上述情况,上海钢联董秘胡晓纯对记者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发现上述提及的会员违规交易情况的存在,如公司发现违反上海钢银《交易规则》的行为将会立即进行查证,一经证实,将对相关交易会员、人员进行严肃处罚。

此外,上海钢银还被指通过控制大客户,将对方交易量纳入公司平台成交量中。

上海钢联2014年半年报显示,公司第二大客户为上海都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都来”),报告期内发生金额1.67亿元。

对于上海都来的情况,胡晓纯指出,上海钢银的员工均经过规范的人事录用程序并签订劳动合同,上海钢银的部分员工曾供职于上海都来,系钢贸人才的正常流动,上海都来是钢银平台的交易客户之一,钢银平台与其的结算方式与平台上的其他交易客户均一致,不存在特殊情况。

记者获得的资料还显示,2014年7月,钢银无锡公司从无锡市兆顺不锈中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兆顺”)代理了一批中板生意做寄售,每月2万吨的量。

“无锡兆顺每吨给钢银返利30元,钢银返利给批发商1000吨以下每吨返利10元,1000吨以上每吨返利20元,给业务员返利5元。”前述钢银员工表示。

一位钢贸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30元的钢厂返利,减去10~20元批发商返利,5元业务员返利,5~10元的增值税和资金利息,再加上人员、办公、资金等方面的成本,这笔业务完全是亏损的。”

在谈及无锡兆顺的业务,胡晓纯表示,公司确与无锡兆顺有合作,合作模式是公司帮助其寄售,并非买断货物赚取差价,所以公司并不承担期间的钢材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帮其卖货后会有销项税,结算时兆顺会给公司开具进项税票,抵扣相应的进项税后,有增值部分才有增值税,因此,上述所提及的算法是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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