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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消费者利益 数十家险企被罚

2021-08-07 07:52:17

 

来源:互联网

侵犯消费者利益 数十家险企被罚

宋毅

2014年我国保险业总资产突破10万亿元,保费突破2万亿元,虽业绩亮眼,但一直以来影响整个行业形象的消费投诉依然存在。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在梳理了2014年以来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开出的罚单后发现,除了涉及公司内控管理外,几近八成都与消费者有直接联系。其中违规行为更是涉及到从产品销售、合同签订、客户回访到理赔的每一个环节,而销售误导、理赔难则依旧是寿险、财险的投诉重灾区。

“保险行业顽疾为什么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市场竞争激烈,保险公司对于规模的盲目追求导致对不合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一方面营销员增员难,公司恨不得营销员一入公司就能有产能,前期培训不够,营销员本身对产品、规范等都不能熟练掌握。”一保险公司副总裁对记者说道。

顽疾难除

从记者统计数据看,2014年至今年3月10日,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共开出罚单766张,除保险中介机构外,20余家寿险公司及10余家财险公司也位列其中。其中,据不完全统计,这20余家寿险公司领到的罚单数有200余张直接与侵犯消费者利益相关,而10余家财险公司的130余张罚单与之直接相关。

在寿险公司中,被处罚的违规行为包括自制误导性宣传资料、虚假宣传产品不存在利益、夸大分红收益、隐瞒收益不确定性、混淆保险存款概念、营销员代抄风险提示语、代签名、未按规定进行客户回访、修改编造被保险人信息、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营销员考试资料虚假、私自召开产说会等。

而在财险公司中,被处罚的违规行为则主要包括车险业务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未严格执行条款费率、违规报价、摩托车强制险搭售意外险、农业保险理赔业务资料不真实、口头约定赔付比例、核保不严等。

以收到罚单排名靠前的泰康人寿及安诚财险为例,2014年7月底,北京保监局给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某营销部开出3张罚单,罚单中详述了寿险销售误导中的陷阱。

一是王某在介绍保险产品时使用了“这个产品上市要求只卖30个亿,这30个亿一卖完,这个产品就会退出市场”“这个产品1月1日就停”等用语,实际该产品并无销售规模限制且并未停售。二是杨某在介绍保险产品时使用了“第一年交10万元,第一年分红就是2125元,2125元分红确定是最低的,咱们还有中档和高档的,一般能到中档”等用语,实际该分红险产品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保监会有明确规定,不得以打停售进行销售误导,但仍有公司以此为噱头吸引客户。市场上的确有限售类产品,且这些产品多打高收益牌,一般会达到6%或更高,但实质上有的产品给出3.5%的预定利率,再加上总公司给的2.5%费用,才能给到客户这么高的收益,而收上来的保费拿去投资只能有5%的收益,等于多卖一份就多亏一份,所以才会限定规模,这类产品消费者在购买时也要多加注意。”某保险销售公司总经理强调。

随着农险业务近年来的迅速发展,农险业务中的不规范行为愈发明显。2014年8月,安诚财险收到重庆保监局的罚单,经查,其重庆分公司忠县支公司在生猪养殖保险理赔中,未进行现场查勘,通过制作虚假查勘照片等方式编制虚假理赔档案资料。理赔档案中存在大量生猪死亡标的照片重复现象。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期间,涉及编制虚假材料的赔案2460笔,占当期总赔案笔数的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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