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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犹坐“过山车” 宏济堂制药拟借壳上市

2021-08-08 05:58:21

 

来源:互联网

净利润犹坐“过山车” 宏济堂制药拟借壳上市

本报记者 阎俏如 北京报道

连续发布三次延期回复问询函的公告后,中药老字号“宏济堂”借壳的计划仍未有定数。

2019年12月30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600319.SH,以下简称“ST亚星”)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及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济堂制药”)100%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可能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构成重组上市。

2020年2月19日,ST亚星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称公司于1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5 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并披露。公司预计将于2月26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审计、 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

根据此次交易预案,宏济堂制药2017~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89亿元、5.15亿元、4.67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010.54万元、4635.43万元、8386.15万元,三年实现大幅度增长。但是,根据宏济堂制药在新三板挂牌时的公开信息,公司2013~201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91亿元、2.61亿元、4.19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08 亿元、1.36亿元、2.21亿元。

两相对比,宏济堂制药的主营情况几乎没有变化,但几年间的业绩波动巨大,净利润从2015~2017年的降幅达到90.91%,而从2017~2019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04.23%。

针对此次交易的相关问题,《中国经营报》记者致函ST亚星,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对方回复。

老字号之争

“宏济堂”是创办于1907年的老字号中药品牌,历经变革,1999年由山东济南中药厂改制为济南宏济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如今,宏济堂制药主要从事麝香酮、中成药、蒙脱石原料药和阿胶等中药、保健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然而,在济南,还有另一家以“宏济堂”为名的知名阿胶品牌,即山东宏济堂阿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济堂阿胶”),其股东为山东宏济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济堂医药”),二者名称极其相似,但实际上并无任何股权关系,甚至还因为商标知识产权之争一度对簿公堂。

两家“宏济堂”实际上同宗同源。“宏济堂”的创始人乐镜宇1907年在济南创办“乐家老铺济南宏济堂”,1955年以公私合营方式更名为“公私合营济南宏济堂”,包括制药厂、阿胶厂和3个营业部。1958年,3个营业部移交给中国药材公司济南市公司,实现“工商业分离”。其后,“公私合营济南宏济堂”历经更名、改制,2012年更名为“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另一边,接收3个营业部的中国药材公司济南市公司在1996年改制为济南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即宏济堂医药的前身,“宏济堂”字号一直为其下属药店使用。2008年,宏济堂阿胶成立,注册生产“东流水”商标阿胶产品。

长期以来,“宏济堂”这块招牌一直被两家公司共用,双方也都获得过相关机构认证的“中华老字号”称号。然而,随着阿胶生意在国内的一度火爆,双方终于对品牌展开了争夺。

2011年,宏济堂制药将宏济堂阿胶诉至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称后者与自己无任何历史渊源,却在其生产销售的阿胶产品上及企业网站宣传中突出使用“宏济堂”和标注“原宏济堂阿胶厂”字样,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原告宏济堂制药诉称,其在2005年受让得到了“宏济堂”商标,该商标核准商品为第5类:中药、制剂,中成药,中药饮片。2008年后,该公司又在40多个类别上注册了多个带有“宏济堂”字样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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