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中国

大市中国 > 观点 >

酝酿有偿使用 发改委调研农用水价形成机制

2014-12-06 09:07:00

 

来源:互联网

酝酿有偿使用 发改委调研农用水价形成机制

近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将完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将优质优价。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发改委价格司与农经司正在讨论未来水价的形成办法,此外部分省市对于农业用水的水费调研已经完成,农业用水未来收费状况将十分严峻,而这也将直接影响民营资本进入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投资等待回报

“其实,农业用水一直在酝酿收费,因为水利工程的保护和节水管网的运营维护都需要一定的资金。”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表示,“在今明两年和‘十三五’期间分步建设纳入规划的包括重大农业节水、重大引调水、重点水源、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大型灌区建设等方面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

“其中2014年安排用于重大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等各项水利建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达到767亿元,比去年增加50亿元。”

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张明伦表示,在建工程的总投资规模大约是6000亿元左右。

大量的水利投资,获取收益的办法之一就是有偿用水。

据了解,随着水利供应的情况,国内不同地区所采取的水价措施各有不同,“比如北京和长三角地区,多数农业用水都无法做到有偿使用,基本都是免费的。”水务系统人士向记者表示,“农田灌溉用水量特别大,而老百姓也已经习惯了无偿用水。”

而在西北较为干旱的地区,农业用水实行收费,“陕西有的地方农业用水就是每吨一元钱。”

上述人士表示,“如果不收取水费,未来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维护已及管网用水的调配都会产生成本,而这一成本将持续多年。”

该人士解释,“这是在国家建设水利设施的前提下,产生的运营成本,如果民营资本进入,那么水利设施投资是需要更好的回报的,这也需要来源于水价。”

记者在发改委的资料中看到,“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设施和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与国有、集体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可以依法获取供水水费等经营收益。”

展开前期调研

除了管网运营外,节水的需求也直指农业水价收费。

据了解,我国水资源紧缺,农业用水总量占60%以上,是节水的最大潜力所在。而现行农业水价标准低、实收率低。

记者了解到,2014年,国内多个地区展开了对农业水价收费的调研。

其中北京进行的农业水价调研已经完成,这个调研从2014年年初展开,调研内容包括农业用水、有偿收费以及农业用水补贴情况。

“农民从地下开采水资源用于灌溉,基本都是免费的,多年来形成的用水习惯已经不适应收费的状况。”参与调研的人士向记者透露。

更有甚者,“即便是要求收费,也是村委会给垫付,农民没有交费的意识。”虽然此次调研是针对未来农业用水收费的,但是,“实现真正收费非常难。”

实际上,“多年来,我们也是一直在探讨农业用水收费的问题。”

而另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是,农业所使用的地下水资源也十分宝贵。北京市水务局数据显示,随着经济、社会、人口的不断增长,北京用水的压力越来越大。1999年到2011年北京遭遇连续干旱,为保障供水,从1999年起北京年均超采地下水5亿立方米,并从河北调水3亿立方米。目前,已超采五六十亿立方米地下水。与超采前的1998年同期相比,地下水位下降12.83米,地下水储量减少65亿立方米。

对于农业用水的收费,发改委十分坚定,当记者向发改委农经司司长高俊才询问未来水价调整的情况时,他表示正在和价格司讨论,最终方案由价格司确定。

高俊才也表示,“农业水价高了的话农民承受不了,因为种粮效益比较低。但是水价过低不利于节水,要在这两个点之间找一个平衡点,就需要既保证农民增收,不增加农民负担,又要促进节水。价格司、农经司和水利部、财政部相关司正在部分地方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出台水价改革的政策措施。”

据了解,目前水利部门针对农业用水水价改革的部分思路是,建立政府和农民共同承担农业水价成本制度,合理确定政府补贴标准和方式,对农业用水实行定额内用水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促进节约用水,以及加快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计量设施配套,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全面实现计量供水。

社会资本犹豫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中,水利投资被列为重要一项,与生态建设息息相关。

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张明伦表示,将进一步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创新融资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他还表示:“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项目合理盈利水平,增强吸引社会投资的能力,比如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应该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并根据供水成本变化和社会承受能力等适时进行调整。”

据了解,在吸引社会投资的方式上,通常是BOT模式(建设-经营-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以及现在大力倡导的PPP(公私合作关系)。

水务行业内企业人士张发鹏曾经领导过多个水务项目,他认为在运营污水处理厂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价格问题。

“我们大量的景观用水,尤其是护城河用水基本都是居民的污水处理后的中水。有一段时间景观用水的标准要求是一级B,但是发现效果不算太好,就提高标准,使用一级A。”

但是,“从一级B到一级A的成本,每吨水都高出了几毛钱,这在污水处理费中就没有体现,污水处理费几年才涨一次。”张发鹏表示。

对于水务公司而言,“在这种状态下进行运营,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张发鹏说。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