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焦作段 拆除工程引质疑
南水北调焦作段 拆除工程引质疑
数年前,在南水北调焦作段拆除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一起假借资质而引发的纠纷至今仍未平息,由此牵出业内人士对南水北调拆除工程款的关注与质疑。
知情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南水北调焦作段拆除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工程存在邀请招标、限定投标主体等不规范行为。拆除工程款的给付更是与市场普遍操作相悖,如果按照公开市场竞标运作,不但可以为国家节约数目可观的拆除费用,甚至还能为国家“创收”。但南水北调焦作段的拆除工程却恰恰相反,拆除企业不仅不需要“上交”款项,反而还可以得到国家拨付的拆除费用。
对此质疑,焦作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拆除工程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不规范操作。
招投标引质疑
公开资料显示,焦作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唯一穿越中心城区的城市,长约8.82公里总干渠通过该市城区,另外,在8个月内迁移人口29529人,拆迁房屋191.55万平方米,被视为中线工程的“重中之重”。
“当时我参与了其中部分拆除工程,后来发现跟其他的拆除项目不同,一般的拆除工程都需要先‘买’下拆除项目,以残值获取利润,但南水北调拆除工程不但不需要交钱,反而还可以得到国家拨付的工程款。”沁阳市金土地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刘红利向记者表示:“这也是我和方文亮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当时方文亮借我父亲公司的资质参与水采社区的拆除工程,由于我父亲年事已高,所以后期事务我代为处理,我觉得国家补的工程款不该拿,所以3年前我已将此事举报至焦作市检察院以及沁阳市检察院,至今没有结果。”
但方文亮告诉记者:“我借资质的事属实,不过我和沁阳金土地之间的纠纷已经过法院判决,国家拨付的工程款应该我得,金土地的实际控制人刘红利始终不给我,她是想侵吞我的财产。”双方各执一词,由此引发业内对于拆除工程的关注。
“水采社区是马村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直接招标的,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当时国家对这方面的要求不是很明确,所以采取的是邀请招标。”马村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主任牛鸿飞表示。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投标法》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刘红利表示:“2009年,南水北调拆除工程有很多是通过公开招标实施的,所以水采社区采取邀请招标并不符合国家规定。”记者通过查询相关招标信息发现,2009年8月,马村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对阳光社区、丽园社区、颐春社区等进行公开招标,拆除面积约110000平方米,有平房、住宅楼、办公楼等。
曾参与上述项目投标的人员告诉记者:“上述招标也不规范,事先对投标企业做了限定,投标企业必须在焦作有备案。”针对该说法,曾任马村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牛鸿飞表示该招标不是马村区南水北调办公室直接招标,所以“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