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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密集受理 监管严防逃废债 *ST莲花解决资金占用“解锁”重整通道

2021-08-07 14:11:08

 

来源:互联网

破产重整密集受理 监管严防逃废债 *ST莲花解决资金占用“解锁”重整通道

李慧敏

破产重整作为风险化解的一个重要工具已经越发被市场重视,并因此越来越频繁地被使用。

数据显示,9月以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获法院密集受理,目前已达4家。加上此前已受理的3家,今年以来已有7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被法院受理,创近年来新高。《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获悉,2007年《破产法》正式实施以来,已有69家上市公司申请或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其中53家已被法院裁定执行完毕。

值得一提的是,10月15日晚,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莲花”, 600186.SH)公告称,债权人国厚资产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已被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而在三个多月前,因存在资金占用问题,*ST莲花的破产重整申请一度受挫;9月19日~20日,*ST莲花公告称相关资金占用问题已解决,监管及司法迅速重新开启其破产重整通道。

“对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上市公司,在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前,不支持其破产重整,这是底线。”有接近监管层人士介绍,上市公司在通过破产重整防范化解风险的同时,必须着眼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防止破产重整成为有关主体恶意逃废债的工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实践证明,破产重整作为一种市场化工具,能够有效保护上市公司、债权人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实现最大化,为上市公司提供起死回生的机会,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水平。

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破产重整通道重启

10月15日晚,*ST莲花公告称,收到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受理债权人国厚资产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表示,周口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重整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为目标,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而在三个多月前因存在资金占用问题,*ST莲花债权人递交的破产重整申请一度被搁置。

2019年7月3日,*ST莲花公告称,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债权人国厚资产向法院递交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破产重整申请的流程比较复杂,根据最高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除提交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关于上市公司具有重整可行性的报告、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通报情况材料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等。实践中,需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地方政府提交重整可行性报告及相关材料,致函证监会征求意见,证监会根据重整预案及相关材料后出具意见后,由公司将有关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最终决定是否受理。”某专业人士介绍。

由于存在资金占用问题,*ST莲花破产重整申请流程因此停滞。“证监会要求*ST莲花要针对资金占用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这意味着,破产重整大门暂时关闭。在此背景下,*ST莲花只能先着手解决上述问题。

记者查询发现,一份*ST莲花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莲花糖业和莲花天安食业作为*ST莲花的联营企业,截至2018年底,存在“代付”的资金占用额度分别为1946万元和5159万元。

9月19日、9月20日,*ST莲花发布了两份公告,以债权债务重组的方式对资金占用进行清偿。在债务清偿方案出炉即资金占用问题得到解决之后,证监会迅速出具意见,表明申请通道“解禁”。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有关规定,证监会近年来坚持“底线不破”的原则,要求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上市公司,在申请破产重整时,必须对上述问题出具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这是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监管的底线,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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