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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江南陷商标案纠纷 品牌出售或存变数

2021-08-08 05:07:10

 

来源:互联网

俏江南陷商标案纠纷 品牌出售或存变数

近日,两家“俏江南”的纠纷再次升级。

2017年1月5日,张兰及她的创始团队(即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向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了《律师函》,称法院已查封、冻结“俏江南”“South Beauty”“麻辣熊猫”等72项商标,要求对方按照2013年的“商标转让合同”约定归还商标。

这意味着,如果张兰赢得该官司,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不能再使用大家熟悉的有着京剧脸谱的俏江南logo了。“对于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来说,如果失去商标使用权,基本上属于重度残废,业务运作将大受影响,很多的积累都可能付之一炬,需要从头再来。因为在口碑时代,品牌意味着一切。”凌雁管理咨询公司首席咨询师林岳说。《中国经营报》记者向纠纷双方都发去了采访函试图了解更多的信息,但截至发稿前仍未收到回复。

张兰欲夺回“俏江南”商标

2016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 “冻结、查封被申请人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72项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法院冻结查封的商标不得转让处置,否则将视为违反法院裁定书而受到制裁。

随后的2017年1月5日,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向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指称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年9月10日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已经自动终止且不具有法律效力,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立即返还“俏江南”“South Beauty”“麻辣熊猫”等72项商标,并在收到本函之日起的7日内配合客户办理该72项商标的转让手续。

有媒体援引该法院法官陈恒的说法称,该纠纷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的,在仲裁过程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按法律规定,应由法院进行保全申请审查、裁定并执行。最终要看仲裁的结果,何时解除冻结需要满足法律的相关规定。陈恒还表示:“如果对法院的裁定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我们目前没有收到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复议。”

而律师函中提及的这份签署于2013年9月的商标转让协议,目前并没有向公众曝光,具体协议是如何约定的也不得而知。

记者还多次拨打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希望寻求更多关于该商标权官司的细节,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不过,记者留意到,该律所负责此次案件的两位律师正是曾为张兰打赢与某媒体名誉权纠纷案的两位律师。

针对纠纷可能带来的影响,超凡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唐有龙认为,对于品牌而言,商标纠纷类案件会增加品牌的曝光度,“但对于两家俏江南来说,由于案件有一定的对抗性质,难免对品牌运营和商誉造成一定损失。”

俏江南品牌出售或存变数

事实上,此次纠纷,被业内认为是俏江南创始团队与投资方的矛盾。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由张兰及其俏江南创始团队掌控,而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则代表后进入的投资机构,即收购方CVC注册了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这家公司再投资注册北京俏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用其来运营北京市场的自营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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