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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红罐 两大凉茶巨头何去何从?

2021-08-08 05:22:46

 

来源:互联网

“共享”红罐 两大凉茶巨头何去何从?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缠斗了5年的“红罐包装案”之争终于靴子落地。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加多宝和王老吉5年来的包装装潢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称:广药集团(王老吉)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本文综合自证券日报、界面新闻、北京晨报、新京报。

缠斗了5年的“红罐包装案”之争终于靴子落地。

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加多宝和王老吉5年来的包装装潢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称:广药集团(王老吉)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在和王老吉对簿公堂输了22次之后,加多宝终于扳了一个平局。

关系

从合作到互斗

加多宝与王老吉这对“冤家”,从同出一源到诉诸法律,如一场连续剧,双方关系也似过山车般起伏不定。近几年间,双方在商标之争、红罐之争、广告语之争等几个方面“打得”不可开交,你来我往,不亦乐乎。两家企业作为凉茶行业的龙头,彼此的关系还要从双方的合作开始。

1995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了加多宝,而广药集团自己则生产绿色利乐包装的王老吉凉茶。1997年,广药集团又与加多宝的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为2010年5月2日到期。2001-2003年,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多次向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行贿共计300万港元,使得双方再签补充协议,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在2010年,两家公司的纷争开始浮出水面。2010年,广药集团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的协议无效。在2011年,广药集团正式向贸仲提出仲裁请求并提交相关材料,王老吉商标一案在5月立案。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贸仲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2012年5月27日,加多宝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院提起撤销先前仲裁裁决的申请并已获立案,而广药集团5月28日立刻回应称加多宝此举是“对法律的无知”,并准备针对之前两年来加多宝的侵权非法所得提出索赔75亿元。2012年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

至此加多宝与王老吉的商标纷争尘埃落定,与此同时,双方的“红罐之争”开始打响。2012年7月6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于同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据此诉指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大健康公司经广药集团授权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不构成侵权。由于加多宝公司不享有涉案包装装潢权益,故其生产销售的一面“王老吉”、一面“加多宝”和两面“加多宝”的红罐凉茶均构成侵权。一审法院遂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加多宝公司不服两案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行业

“泛红”与“方向”

王老吉与加多宝作为凉茶行业中的两大巨头,对于行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两家企业“停火”,意味着凉茶行业将迎来一段时间的平静期,行业的发展也会相对渐好。但有业内人士认为,此前两家企业虽然将凉茶行业发展壮大,但已经使该行业面临天花板,想要突破也有一定难度。

伴随着消费升级的大环境,大健康行业崛起,使凉茶这一单品近几年迅速蹿红,一时间风光无限,引得各路企业纷纷涉水。据统计,目前市场上大大小小的凉茶品牌超过50个。出于市场规模及准入门槛相对较低等缘由,药企也在涉足凉茶,除早些年的和记黄埔、潘高寿药业外,越来越多的企业如同仁堂、桂林三金等也纷纷加入其中,被加多宝等企业做大的凉茶“蛋糕”,正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垂涎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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