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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的生命凋谢后:家属怒吼儿子不该死,美达股份辩称主因是“意外”

2021-08-08 05:44:32

 

来源:互联网

24岁的生命凋谢后:家属怒吼儿子不该死,美达股份辩称主因是“意外”

如果设备依法正常维护,我儿子就不会死!如果派我儿子检查萃取塔情况的时候有合格的配戴衣服,我儿子也不会死!!如果第一时间送我儿子去医院,而不是先开会,我儿子就不会死!!!如果没有隐瞒高温水含有8%的己内酰胺,医院就可以改变治疗方法,我儿子就不会死!!!!

这么多个“我儿子就不会死”以及逐渐递增的感叹号,源自一份《我的儿子死在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请还我公道!》的控诉书。

8月28日晚间,美达股份(000782,SZ)发布公告,站在公司立场上说明了事故经过。对于那么多的“如果”,美达股份董秘朱明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并未干预医生治疗方案,但员工未穿防护服装进行生产操作,确实是公司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

然而,无论是家属的控诉,还是公司的辩解,一个24岁的年轻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018年7月24日。

员工家属:事故发生后公司未及时将伤者送医

据美达股份公告所述,2018年5月31日,美达股份一员工因在检查萃取塔时,由于萃取塔内的高水位控制浮球失灵无报警,萃塔水位超出正常范围,高温的8%的己内酰胺萃取水从萃取塔顶部喷出,导致该员工烫伤。7月24日,该员工医治无效,不幸去世。

8月28日,遇难者员工家属对外发布了一篇文章,控诉美达股份对工伤事故处理失当。

▲死者员工家属在微信公众号上所发文章截图

家属给出的理由,一是美达股份在事故发生后没有马上将伤者送医,而是开会后再送到医院,耽误了一个多小时的治疗时间;二是美达股份向医生隐瞒萃取水的实际成分,仅说明是热水,导致医生采取了错误的治疗方法;三是美达股份拒绝了家属转院的请求,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

28日晚间,美达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员工工伤事故的情况公告》,站在公司立场上介绍了事件经过。公告称,2018年5月31日凌晨4时20分,当班值班长安排该员工检查8线萃取塔顶部水位状况,4时29分收到该员工在现场电话告知值班长:萃取塔水位超出,塔面有水外溢流情况,在此间没有听到该员工提及到危害到身体的情况。

美达股份称,当时电脑控制画面上的高水位浮球也无异常报警信号,值班长立即调节减少萃取塔入水阀门和输送切片工艺水阀门,减少萃取塔入水量。约4时40分许,该员工被工友发现出现萃取水烫伤的情况,公司立即将其送往新会人民医院治疗。根据治疗情况,经伤者家属、公司与主治医生商议,于6月6日下午转到江门市中心医院治疗;于7月2日转到广东省人民医院抢救治疗;7月24日,该员工医治无效死亡。

公告中,公司给出的所谓“事故责任结论”是:“本次发生萃取塔喷水是投产30多年以来的第一次,这次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意外性引起的,间接原因也有伤者安全意识不足的问题,属意外导致的工伤事故。”

公司:未耽误送医

美达股份董秘朱明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烫伤该员工的己内酰胺溶液,是一种弱碱,含量才8%,而正常的己内酰胺浓度要达到百分之九十多。他介绍:“平常的凳子、轮子、泳衣泳裤都是用己内酰胺生产,用手摸是没问题的,(事故原因)应该还是高温热量带出来的(烫伤)。”

对于家属质疑的耽误送医问题,朱明辉向记者表示,120出警、出车都有记录,不存在耽误送医的情况。公告称,发现员工烫伤后,当班人员立即于5月31日4时44分、4时45分,分别拨打“120”呼救救护车;4时55分,救护车到达现场;5时许到达医院。

朱明辉还表示:“员工送医之后一个星期都是清醒的,受伤员工自己以及陪同工友肯定会向医生说明导致烫伤的萃取水成分,不存在家属所说的公司刻意隐瞒的情况,公司也并未干预医生治疗方案,都是配合医院的转院等安排。”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美达股份在5月事故发生时并未披露相关信息。对此,朱明辉表示:“这个事情达不到公告要求,只是现在社会比较关注,所以才主动公告的。”

记者致电一名受聘于上市公司的律师,其认为,上市公司是否应该披露相关信息,还是应以信披规则为准。

朱明辉称:“发生事故的生产线后续生产并未受到影响,目前除了治疗费用之外,没有其他的经济损失。”他也坦言,该员工未穿防护服装进行生产操作,确实是公司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

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亦试图联系遇难者家属,但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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