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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相继出台政策 十一大关键点助力旅行社纾困

时间:2022-04-12 13:05:22

 

来源:互联网

今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将旅游业作为重点帮扶行业,给予有力政策支持。为将相关政策落实落地落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增强旅游企业政策获得感,稳住行业恢复发展基本盘。近期以来,上海、江苏、湖南、云南、重庆、福建、四川、江西、天津、湖北、山东、广东等省市及深圳、杭州等地相继出台一系列纾困措施,加大对旅游企业的帮扶力度,激活市场主体活力。记者经过梳理发现,不少举措将有力帮助旅行社恢复发展。

降低经营成本

各地拿出“真金白银”为旅行社纾困,帮助其降低经营成本、缓解经营压力,为旅行社发展注入强心剂。

●关键点一:关于暂退质保金。多地明确提出,针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延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多地提高了质保金的暂退比例,深圳、福建三明将旅游服务质保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上海旅游服务质保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90%;广东、湖北明确在暂退80%旅游服务质保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比例。此外,云南、江西将补足旅游服务质保金的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旨在为旅游企业缓解经营困难、稳定员工队伍提供有效支撑。

各地对企业使用保险交纳质保金亮起“绿灯”。上海提出在全市范围开展保险代替质保金试点,湖北将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保证金试点扩大至全省,江西、湖南等地将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

●关键点二: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负稳岗方面,多地出台延续实施阶段性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措施,如针对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旅游企业,可按规定予以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其中,广东要求,在批准缓缴期间,职工相关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应先补齐缓缴的单位部分和代扣的个人部分失业保险费。江西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享受。四川提出在缓缴期间,参保职工失业或发生工伤后,可依法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值得一提的是,重庆对文化和旅游等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不用申请,由信息系统智能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确认返还信息,人力社保部门直接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到企业银行账户)。

●关键点三:关于企业奖补。各地加大对旅游企业的奖补力度,力求最大程度为企业“减负”。江苏从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调剂安排8500万元,重点支持旅行社等文旅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创新发展。云南根据2021年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诚信经营等指标,对全省旅行社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前100名的旅行社进行纾困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黑龙江启动2021年度旅行社“引客入省”旅游奖励申报评审,在该省登记注册并依法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且当年未受到县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部门行政处罚,无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旅行社总社即可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于10月31日前完成审计审核公示拨付等程序。湖南明确对2022年吸收游客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旅行社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深圳等地对文体旅游等行业企业的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按照企业实际运营规模给予分档补贴。

加大金融支持

各地明确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进银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帮助旅游企业活下来、渡难关、迎发展。

●关键点四:关于信贷融资。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继续举办投融资对接会,各地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发行公司信用债券。广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旅行社等领域企业的特点和资产特性,创新授信调查方式,扩大信用贷款支持,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湖北明确,对于小微文旅体育企业信贷融资,不得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款或延迟用款违约金,取消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和信贷资信证明费,同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续贷方式,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文旅体育企业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保障续贷需求不断档。山西引导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山东引导金融机构对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扩大信贷投放。

●关键点五:关于金融机构减费让利。各地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适当延长信贷还款周期。湖南、四川、甘肃等地明确提出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上海提出,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作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行,优化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推动金融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电子银行服务收费、支付账户服务费等。云南引导银行机构对因疫情影响遇到困难的中小微文旅企业主动减免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服务收费,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

●关键点六:关于重点企业扶持。对于加大对旅行社等领域市场主体的普惠金融支持方面,各地也进行了精准帮扶。四川、甘肃等地明确发挥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作用,建立中小微文旅体育企业融资需求库等。湖北提出,以县域为单位,每个县域选择3至5家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中小微文旅体育企业,开展企业信用培植工作,将文旅体育业作为“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重点支持行业,设立“再担文旅贷”“农担乡村文旅贷”等新模式,将文旅体育企业和有关工作室、个体工商户纳入服务范围。

●关键点七:关于保险风险保障。在发挥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方面,上海明确,支持在沪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抗疫保险产品供给,扩展新冠肺炎保险保障责任,扩大因疫情导致营业中断险等风险保障的覆盖面,创新推出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研究推出适当延长保单期限、降低保险费率、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措施,建立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提升理赔效率。广东鼓励保险机构根据旅行社等文旅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优化承保理赔服务流程,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强化保险保障能力,丰富文化和旅游保险产品供给。

拓展经营空间

各地为旅行社企业的发展与经营去除壁垒、开拓空间,为市场复苏增添活力。

●关键点八:关于参与政府采购。甘肃、四川、江西、云南、广东、湖北、山东等地明确提出支持文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为拓展旅行社企业的业务,多地鼓励旅行社承接相关单位的工会活动等。杭州明确,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商务活动等,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鼓励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积极参与政府相关的采购活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广东允许向旅行社开放代理服务发票事项或由旅行社开具综合发票,并提供与合同内容一致的费用清单作为费用报销依据。江西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交给旅行社承接,支持基层工会依规购买省域内文体旅游产品和服务。湖北提出支持旅行社承接各级工会组织按规定在省内组织的劳模和职工疗养休养、春秋游等活动。云南鼓励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

●关键点九:关于带动旅游消费。在带动旅游消费方面,各地加大力度为企业拓展消费群体,组织了一系列促进活动。湖北明确拓展旅游体育消费群体,2022年发放1500万元体育消费券,带动体育消费。深圳支持基层工会购买市域内演出赛事、景区门票等文体旅游产品和服务。福建省总工会组织全省各级工会以“最福建有福见”为主题,实施文旅消费“福你”等行动,预算投入1亿元资金,组织100期省级职工疗休养示范专班,以资金补助方式鼓励全省基层工会提供惠及10万名以上职工的普惠性疗休养服务。湖南开展“引客入湘”“送客入村”等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扶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渡过难关。

●关键点十:关于承接研学活动。在支持旅行社承接研学活动方面,杭州明确鼓励各级学校、教育机构在市内外开展研学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等承接研学服务业务。云南提出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学校开展活动,精心设计参观线路和项目,严格执行门票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农业、工业等企业提供观摩体验场所,支持旅行社承接有关研学活动。

●关键点十一:关于推动带薪休假。各地也在加大力度推动带薪休假,鼓励职工开展省内旅游。杭州推动落实市内带薪休假和开展市内外疗休养,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疗休养基地等承接市内疗休养业务。江西明确提出推动落实省内带薪休假和开展省内疗养。云南要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切实做到应休尽休。

截至记者发稿时,不少地方仍在酝酿和出台有关政策。各地持续推进纾困扶持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文化和旅游产业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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