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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津两地签署《离境退税互联互通协作备忘录》

时间:2016-11-02 16:03:00 来源:

11月1日,四川省、天津市离境退税互联互通签约仪式在成都举行。在四川省商务厅、成都海关有关领导和媒体记者见证下,川津两地国税局共同签署了《离境退税互联互通协作备忘录》。至此,境外旅客(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在四川、天津区域内退税商店购买退税商品后,可在两地自由选择离境口岸,并享受退税。

离境退税是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对退税商店的备案、退税申请单的管理、退税代理机构的选择以及退税办理流程等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为境外旅客进行购物离境退税提供了操作指南。

在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下,四川省和天津市分别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离境退税政策。四川省国税局总审计师张宏征告诉记者,“借力四川旅游大省优势,我们联合财政、商务、旅游等部门,先后对成都蜀锦织绣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工艺美术有限公司七宝楼、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仁恒置地(成都)有限公司、乐山三八商场、松潘县黄龙游人中心等90家具有地域特色且旅游商品集中的企业进行了离境退税商店备案,退税商店范围涉及成都、乐山、绵阳、南充、阿坝五个旅游重点城市。”

据了解,截至9月底,四川省已为219名境外购物旅客开出离境退税单据379份,涉及金额近900万元,为111名境外旅客办理退税41万余元,所涉商品主要包括锦绣软片、珠宝首饰、服饰提包、品牌鞋、化妆品、手机、茶叶等,退税人次、客人国别、销售金额和退税金额等均呈逐步上升趋势。

据了解,今年4月份,四川与北京签署了离境退税互联互通协议,首创了离境退税跨省市联通。此后的6月,天津也与北京签署了离境退税互联互通协议,而本次四川与天津签订协议后,“三个省市均实现离境退税互联互通、互退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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