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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全国各省“两票制”政策梳理

时间:2016-11-11 13:54:00 来源:

医药网11月11日讯 2016年4月27日国家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26号文,拉开了“两票制”政策推行的序幕,文件明确要求8个省份试点医药流通领域的“两票制”政策。

福建省 从2010年5月基药第七标正式执行,走过了将近6个年头,可以说是国内第一个真正意义上执行“两票制”的省份。

安徽省 2016年10月8日,安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要求所有公立医院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两票制”。

[政策设定] 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集团)药品的经营企业、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仅限一家国内总代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代为销售药品,均可视同生产企业。

[执行情况] 从市场反馈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执行起来困难重重,如医院托管的商业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整个行业普遍担忧医院出现断供现象。在政策规定执行之日前,大部分厂家均押货3个月销量,11月1日起的执行情况拭目以待。

陕西省 2016年10月17日,陕西省卫计委正式公布《关于深化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改革的通知》,“两票制”正式落地。

[政策设定] 《通知》中没有明确说明药品生产企业的“一票”定义,但从已经发文要执行的医院来看,国内总代理以及集团内的商业公司可视为生产企业。

[执行情况] 《通知》要求,2017年1月1日起,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实施“两票制”。目前已经有陕西省人民医院、陕西省中医院、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发文,明确提前实施“两票制”配送政策。

浙江省 2015年7月,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明确了15家医院执行“三流合一”配送政策。2016年5月运行新平台,加速了“三流合一”的政策推进。

[政策设定] 浙江的配送政策比较激进,在试点医院要求一票配送,生产企业直接配送医疗机构(总代理以及集团内商业公司视同为生产企业),由采购平台专用账户将货款直接回给生产企业。

[执行情况] 目前采购中心已经运行了新平台,并且各公立医疗机构在按时间安排,通过新平台采购。2017年5月方能实现所有医疗机构的新平台采购,只能说浙江目前具备了实施“一票制”的技术条件,并且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但仍未严格执行“一票制”。

四川省 2016年7月5日,四川省政府公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其中对于国务院要求医改试点省份推行“两票制”的相关表述,在该文件中变成了“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推行两票制”,并不是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两票制”,看来“两票制”的推行在四川遇到了阻力。四川是第一个明确提出无法做到全面推行“两票制”的综合医改试点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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