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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公司兑付危机频爆发 保监会拟设保证险上限

时间:2016-12-23 11:20:00 来源:

互联网金融公司兑付危机频爆发,为兑付提供安全保障的保险公司也“中枪”。继去年大地财险卷入招财宝逾期项目风波后,近日浙商财险也遭遇“重创”,因招财宝旗下项目逾期面临巨额赔偿。12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一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下半年伊始,浙商财险承保项目逾期风险初露,保监会针对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遇到的问题拟出台新规,12月初向业内紧急征求意见,试图通过设保证险承保上限来防范风险聚集。

拟出新规设承保上限

在传统险种增长遇瓶颈期的当口,自带“普惠”光环的信用保证保险进入保险公司视野,被不少保险公司看做是创新发展突破口。然而,其中风险暗涌,保监会多次立规,防范网贷风险迅速传递到保险业。北京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12月初,保监会向业内紧急下发《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不仅在产品前端对经营原则、产品开发、专营团队做出规定,对险企经营过程中承保金额上限、期限拆分、内部风控,以及后期反制措施、应急预案等提出明确的要求,正在业内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显示,在保险金额控制方面,拟对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设置保险金额限额,即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的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投保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投保人为自然人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业内人士解释,就是说A公司通过B平台借款,承保A公司限额不得超过500万元,防范网贷平台风险聚集。事实上,保监会在年初网贷提供保险进行摸底排查,了解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管控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此外,承保信用保证保险的险企也要做到信息共享。《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逐步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在承保能力上量力而行,保险公司累计承保的保险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3倍。

浙商财险卷入侨兴违约债事件

无风不起浪。知情人士透露,保监会紧急下发征求意见稿的起因便是保险公司频频陷入违约风波,其中的导火索便是浙商财险卷入侨兴违约债。

12月20日,一则侨兴项目逾期金额或达上亿元的说明将招财宝推向风口浪尖。招财宝公告称,该产品是由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备案,并将其产品信息发布到招财宝平台,该项目有“双重担保”,即由浙商财险对债券本息到期兑付提供保证保险,同时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以个人全部合法资产为相关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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