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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百科之国外典型电力市场之新西兰电力市场专题

时间:2016-12-29 11:15:00 来源:

一、新西兰电力市场简介

国有新西兰电力公司于1987年成立,控制管理全国的发电企业和输电企业。1988年,新西兰电力公司自我重组分为:发电、市场、输电和电力设计制造四个子公司。1992年,输电公司从新西兰电力公司中剥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国有公司(TransPower),拥有整个输电网,并负责运行维护和辅助服务的购买。

新西兰电力系统由南、北两个交流系统组成,中间通过1200kV的海底电缆联接。全国水力资源丰富,水电装机容量占有很大比重,且极大部分分布在南岛的南部,而新西兰的负荷中心在北岛,因此,南、北岛间输电通道存在容量约束。

1996年,新西兰开始电力市场化改革,重组新西兰电力公司的发电资产。一是分离新西兰电力公司30%以上的装机容量,成立了另一家国有企业一ContactEnergyLtd.;二是不断剥离新西兰电力公司的发电资产,直至其拥有的市场份额低于45%;三是禁止新西兰电力公司拥有任何电力零售公司。

1996年10月1日,一个由电力市场公司(EMCO)(ElectricityMarketCompanylimited)负责运行的新西兰电力市场开始运作。配电领域的改革是在1992年通过能源部门改革法案后开始的,对配电机构进行公司化改组,对配电网资产进行私有化改造,要求无歧视地开放配电网络。目前,全国约40家配电公司提供配电服务和电力零售服务。

新西兰电力市场由电力批发市场和配电竞争市场组成,实行一级现货交易和二级期货合约交易相结合的市场机制。受北岛和南岛间高压直流电缆输电容量的限制,在北岛和南岛分别设立不同的价区。运转流程上,发电商通过竞争把发出的电力卖给电力批发市场,市场把电力批发给购电商。通过零售市场,购电商再把批发到的电力卖给大小不等的终端用户。

具体分工上,EMCO负责新西兰电力市场的管理,包括市场管理、结算管理、电价管理和交易支持系统管理。TransPower负责输电网的运行。

二、市场监管

新西兰电力批发市场是开放、竞争、自愿、自律的市场。所谓自愿,是指新西兰电力市场是一个自愿加入的市场,所有参与者并非强迫参与。所谓自律,是指新西兰电力市场自我约束,政府并不直接管制电力市场,也没有专门的电力市场法。新西兰电力市场监管的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

电力市场规则的制订和修改,完全由市场成员按市场交易份额投票决定,政府不直接参与。

新西兰电力市场只设立国家级电力监管机构——市场监督委员会(MSC),根据实际需要,在各地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实行垂直型管理。市场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的执行,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EMCO、各市场成员或服务提供商都必须服从市场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和裁决。

规则委员会负责提出对规则的修改建议,提交市场监督委员会审批。

(1)市场监管委员会

市场监督委员会由5人组成,成员以兼职为主,必须与电力市场交易无利益关系,具体人选由市场成员决定。市场监督委员会设立一名主席,每届任期三年,三年后,由市场成员重新选举。市场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EMCO负责。

市场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市场准入、监督市场行为、检查市场成员是否遵守市场规则、调查市场违规行为、处罚市场违规行为、建议规则变更、取消规则变更、终止服务提供商资格等。

如果EMCO、市场成员或服务提供商之间产生争议,市场监督委员会应做出相应的裁决。所有市场成员可对监督委员会的裁决提起上诉,但对于EMCO而言,市场监督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不能对其提出任何异议。

市场监督委员会有权中止和终止市场成员的资格或其交易权。市场成员接到终止指令后,所有的交易权将被终止,并在指令发布后的一年内继续遵守作为一个市场成员的义务。

市场监督委员会对市场成员的私有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公布。

(2)听证会

市场监督委员会在调查、审议问题时,可采用听证会的形式。如果市场监督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召开听证会时,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相关方,并说明召开听证会的理由。如果相关方不同意召开听证会,则必须在接到该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督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

在听证会上,相关方有权进行书面或口头陈述,有权传召证人或质询对方证人,也有权要求第三方参加听证会。听证会结束后,市场监督委员会必须及时将会议结果通知相关方,如果相关方对结果不满意,可进行上诉。

(3)调查投诉

调查投诉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指市场成员根据对其的投诉进行调查;第二层是指EMCO或监督委员会发现问题后对相关方进行调查。市场成员在接到投诉后,必须进行迅速、彻底、公正的调查,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投诉报告、调查结果和拟采取的相应措施送达投诉者,同时抄送市场监督委员会。对于EMCO而言,则必须将所有投诉书报送市场监督委员会。

(4)不利情况

新西兰电力市场将任何威胁或可能威胁电力市场公平或正常交易进行的情况定义为不利情况,包括影响正常交易的事件、操作行为、交易超额、市场投机、违法行为、威胁交易或公众利益的行为。

如果市场监督委员会发现不利情况正在形成或已经形成,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消除该情况,并要求EMCO或市场成员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如果其他机构通知市场监督委员会发生了不利情况,监督委员会必须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中止、调减、限制、延期交易。

市场监督委员会在处理不利情况时,如果方案有可能影响系统安全,则必须与电网公司协商。电网公司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措施或办法,以便监督委员会制定出合适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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