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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智美医疗美容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九价HPV疫苗 被罚18万元

时间:2021-10-18 15:27:33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0月18日讯 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发布一则关于南通智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崇市监处罚〔2021〕538号)。

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7月底南通智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门诊部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购进2支港版九价宫颈癌疫苗,进价1500元一支,分别于2021年8月3日在该门诊部注射室接种1人第一针、收费8800元三针;2021年8月12日在当事人门诊部注射室接种1人第一针、收费8000元。

至2021年8月17日查处时止,南通智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共购进2支港版九价宫颈癌疫苗、2名接种者均完成第一针接种、共收费16800元。但该公司无法提供其所使用的九价宫颈癌疫苗的供货商资质材料、进货票据、进口药品注册证、药品进口通关单、药品检验合格报告、生物制品批签发;无法提供所使用的九价宫颈癌疫苗的入库验收记录,无法提供进销存记录,无法证明其准确的进销存情况。

综上所诉,南通智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购进药品及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第七十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九条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6800元并处以罚款18万元。

资料显示,南通智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02日,经营范围包括诊疗服务、美容服务、化妆品销售等。吴家亮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吴静为持股80%的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此前共涉及4起行政处罚事件,处罚事由分别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为及其从属、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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