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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设计全面展开 住建部强化规划督察权

2015-06-20 10:54:00

 

来源:互联网

顶层设计全面展开 住建部强化规划督察权

几乎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向全社会通报督办9起违反规划案件同步,关于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如果一切顺利,住建部牵头负责管理的城乡规划督察的权力,将得到从根本上的强化。

这很可能会逐渐改变目前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人员以聘任为主”的格局,从而形成独立、职能明确的督察权力体系。从而对目前以地方政府为主体之一的规划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不过,目前这一切尚无定论。

在此之前,为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国家土地督察制度,以独立行使督察权为基本构架,对地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督察,收到了极大的成效。

强化督察

“目前,我们已经向全国103个城市派驻了107名城乡规划督察员,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察。”6月15日,住建部稽查办主任王早生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过去一年时间,住建部集中力量开展了对城乡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违反规划行为的处理和处罚力度。

根据住建部的通报,共有9起案件因违反规划而被住建部查处,并责令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限期处理,在三个月内对涉事当事方、责任人做出处理,涉及违法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这是住建部首次以挂牌督办的方式,对违反城乡规划的案件进行处理。

王早生所言的“规划”,是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所谓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按照当前《城乡规划法》的法律框架,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刚性执行”,任何政府、机构、企业等,不得突破已经批准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不过,住建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孙安生表示,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常违反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规划。这使城市规划的刚性权威不断受到挑战。

2014年,住建部牵头开展了《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落实专项检查。按照工作安排,共派出四个专项检查组,对8个省进行了检查,督促地方健全城乡规划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

权力来源

目前,住建部对于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和查处主要依靠两条路径:一是遥感卫星图斑;二是派驻地方的城乡规划督察员。其中前者对事实性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进行发现查处;后者则在规划论证阶段和建设阶段,对于违反规划行为进行发现,并督促查处。

记者了解到,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住建部对规划由国务院批准的城市,都派驻了城乡规划督察员,对常住城市的规划实施进行日常监督巡查,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共同对一些涉及多种违法行为的重点案件进行查处。

然而,“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需要面对一个相对尴尬的现实,即城乡规划督察员系由住建部聘任而来。据了解,聘任人员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各地方退职的领导干部、专家等;二是部分仍在担任有关职务的地方领导、规划专家。在当前的城乡规划督察员中,第一种来源占据绝对主流。

“对于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履职、尽职,我们也是有详细的规定的,对于规划督察员也有督察机制,同时,在选人、用人的时候,我们也会充分识别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责任心和专业能力。”王早生向记者表示。

不过,多位地方规划部门的内部人员均向记者反映,由于目前违反规划进行建设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主体通常是地方政府和企业,城乡规划督察员通过聘任获得权力来源,难以与违法主体形成权力的对等,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更缺乏对地方政府的威慑力。

“本次挂牌督办的9起案件,都是在建设过程中,通过比照遥感卫星图斑等方式发现的。”王早生表示。而在肯定城乡规划督察员机制的同时,他也承认,这项制度确实有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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