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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明年400亿规模释缓整体风险

2021-08-07 07:22:36

 

来源:互联网

银监会发布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明年400亿规模释缓整体风险

12月12日,银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建立信托行业市场风险处置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办法》分为七章,共三十六条,主要包括总则、保障基金公司和基金理事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管理、保障基金的使用、保障基金的分配和清算、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内容。

五步防控风险

《办法》规定,保障基金是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保障基金作为信托风险最后一道安全网,将单体项目和单体机构风险消化在行业内部,逐步释放存量风险,减少对金融市场乃至社会外部冲击。

保障基金的资金筹集由信托公司或融资者等利益相关人认购,基金权益也归信托公司或融资者等利益相关人享有。保障基金公司作为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并经营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保障基金公司以管理保障基金为主要职责,不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为主要任务和目标。

据银监会监管人士表示,伴随着今年上半年信托违约风险的增加,目前监管层处置风险分为“五步”——债务重组、债务转让(寻找外部接盘)、启动恢复处置计划(由信托公司股东出面偿债)、信托保障基金介入。

“信托保障基金机制是对信托整体的一个风险保障,并不会降低信托公司的风控底线。”该人士称,信托保障基金一旦进场救助,同时也意味着相应的惩罚和问责,这是有更强约束力的。

同时,这次的《办法》重申了信托业风险处置应按照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防范道德风险。保障基金对信托公司的救助,必须坚持市场原则,不是无成本的救助,更不是信托公司及其股东的逆向激励。在保障基金介入后,将对信托公司原股东和高管依法依规追责,必要时实施市场退出。

银监会相关监管人士透露,明年初监管层将出台信托公司尽职指引,将对“卖着尽责”进行明确。

明年约400亿规模

依据现行《办法》,保障基金现行认购执行统一标准,条件成熟后再依据信托公司风险状况实行差别认购标准。当前,信托公司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每年4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净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

信托保障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是信托公司和融资方:信托公司和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其中:属于购买标准化产品的投资性资金信托的,有信托公司认购;属于融资性资金信托的,有融资者认购。在每个资金信托产品发行结束时,缴入信托公司基金专户,有信托公司按季向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划缴。新设立的财产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报酬的5%计算,有信托公司认购。

保障基金可在五种情形下进行救助:一是信托公司因资不抵债,在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后,仍需重组的;二是信托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进行重整的;三是信托公司因违法违规经营,被责令关闭、撤销的;四是信托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需要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的;五是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

银监会监管人士表示,当前信托整体规模已经超过13万亿,大多期限在2-3年。按照到期的规模估算,明年信托换手的规模在400亿,信托保障基金的规模就约在400亿。

“目前信托保障基金的提取是按照统一标准,但是在条件成熟后会有所改变。”该人士透露,这个条件涉及到对信托公司风险评级,而明年银监会将重新拟定信托公司经营风险评级办法,做到评级客观。

对于信托保障基金的资金提取,市场对通道业务成本提高表示担忧。银监会相关监管人士称,信托行业目前很大一部分业务是通道业务。在信托保障基金出台后,可能会小幅的提高通道业务成本,降低信托公司利润。但是,在信托通道业务膨胀过程中,这也是监管层对业务引导的一种表现,抑制信托通道业务规模增长速度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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