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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暂停互金等公司注册 目的何在?

2021-08-07 09:54:56

 

来源:互联网

多地暂停互金等公司注册 目的何在?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近日,北京、上海、等多地暂停互联网金融企业商市登记注册的新闻报道引发公众关注。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贷、私募、众筹等通过线上线下各类渠道渗入社会,而普通投资者对风险识别能力有限,各类机构鱼龙混杂,监管收紧的目的主要是控制风险。

不得不提及的是,在“混战时代”,地方金融监管层承受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规定、社会责任等多方面压力,正在逐步加强行业整顿,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伴随着2016年监管细则从征求意见到真正推出,将是行业重度洗牌的一年。

多地暂停注册互金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2016年新旧年交接之际,由互联网金融带动的网络理财、财富管理大行业,有两件大事发生。一是以e租宝等为代表的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爆发;二是去年12月28日银监会下发《办法》,P2P网贷监管细则在“意料之外”出台。《办法》一方面明确了监管权下放至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实施备案制;另一方面,明确未来开展P2P网贷业务的平台应该具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

“该类公司现在只能在自贸区做了,其他区拿不到注册地址,1月9日下了一个政策。”上海一家注册代理公司的客户经理王先生透露,该政策即上海市金融办下发的“上海暂停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

在北京,近十家企业登记注册代理机构绝大部分表示已经不能再代理注册包含“私募基金”“财富管理”“资本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字样的企业,去年12月前还可代理注册。至于是否是接到工商局“窗口指导”,以及何时接到,上述代理机构的客服人员均表示不知情。

与此同时,针对私募、众筹行业的监管也在收紧。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一位正筹备在北京注册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人士透露,去年11月末,企业注册代理机构已经告知,私募基金的注册难度将增加,入口有可能收紧,催促赶紧“踩点”注册。如果近期传闻属实,他们已做好准备去上海等外地城市注册,或者通过阳光私募传统的单账户管理形式来实现。

“去年行业内发生了不少跑路、失联等非常规性事件,对行业整体的名誉和声望带来打击,监管层收紧入口也符合情理,但相信这只是暂时性措施,待清理整顿完存量,还是会欢迎优质增量进入。”

另一位刚刚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人士则认为,当前政策收紧主要是针对经营业务。“如果经营范围有非投资类业务,登记材料就会被退回但是其他登记备案流程和周期没有变化。”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政策收紧,主要还是因为中国证监会今年工作基调是防风险,目前私募量太多,已注册数量达到25221家,发生风险的概率也明显增加,所以要求更趋严格。

中国银河证券私募汇数据显示,2016年1月首周新成立私募基金管理人137家,而2015年11月和12月单月新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分别为1896家和1344家,2015年数量最多的月份是7月,单月新增2688家。仅从结果上看,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已然呈现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

对于网络盛传工商局暂停核准投资类企业登记注册,清科研究中心表示,目前并未得到确切通知也尚未查询到官方文件。根据清科集团私募通数据,2015年股权投资市场新募集的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将近3000只,较2014年增幅明显。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数据也显示,自2014年2月私募投资基金实现登记备案制以来,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已超过22000只,但私募基金野蛮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风险和问题。

不过,面对注册门槛的“锁死”,多位行业人士表示并没有太大“感觉”。在他们看来,虽然注册暂停,但依然有不少变通路径。

“开展业务不需要注册相关字样企业,其实对行业并没有影响。”网贷之家CEO石鹏峰表示,注册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照样可以开展P2P业务。而同样被推至台前的字眼还包含“信息服务”、“信息咨询”、“商务咨询”等,文字游戏似乎已经成为更多人心中的对策。

除此以外,购买壳公司也是通路之一。此次“暂停”引发了更多人对于传统金融企业想要进行互联网金融转型而受阻的担忧。对此,积木盒子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魏伟表示,经历了前两年的发展,行业发展的黄金期已经过去,目前再想寻找行业机会已较难。“阻挡了正常需求是小概率事件。”魏伟称,如果想要在这个“红海”档口再捞一笔,有大量的标的可以购买。

而购买壳公司的生意并不是暂停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之后才被人们注意到,网贷行业发展初期就已大量存在,本报记者了解到曾有一家山东公司一个人注册了七八家平台,不断地左手倒右手。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新宇表示,“绕道而行”的问题具体分为两个层面。

一是不再允许企业名称中含有能够引发“互联网金融”联想的字样,比如目前采用较多的“金融信息服务”字样。如果是这一含义,那么想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换一个公司名称注册或者收购含有能够引发“互联网金融”联想字样的壳公司均可。

另一方面,则是不再允许新注册的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刘新宇称,该类操作较为复杂,无论从工商局或者金融办的角度出发,监管机构在网贷新规中“机构名称”和“备案登记”等措施没有落地的情况下,很难找到有效抓手来禁止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企业则可以通过投资其他已经运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成为其股东,或者采用企业并购等方式运营。

据悉,作为普惠金融的一种,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满足了以小微企业和个人为主的群体对资金和金融服务的需求,网络的便捷性又解决了部分人群理财服务的可获得性问题。从一开始,高层就多次发言表示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并列入“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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