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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旅厅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指导案例

时间:2022-05-12 17:26:30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5月12日讯 据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12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现公布一批本省涉老年旅游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案例。提醒广大文化和旅游从业者守法经营;广大老年旅游者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审慎选择不合理的低价旅游产品,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 案例一

2021年1月19日,南昌市文广新旅局接到上级部门转来的暗访线索,反映南昌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火车站营业部组织游客参加“龙虎山一日游”旅游活动。

经查,该公司火车站营业部负责人陈某,在营业部处于待注销状态下,假借该公司营业部的名义,组织游客参加2020年11月3日“龙虎山一日游”旅游活动。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南昌市文广新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0元,对当事人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案例二

2019年6月25日,赣州市文广新旅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江西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据查,江西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业旅游项目开发,农产品、预包装食品加工销售等内容,无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该公司通过所属电商平台“乡村游客”微信公众号及“乡村游客”龙南群收客,非法组织赣州市内旅游线路并获利。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赣州市文广新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074.59元,对该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案例三

2020年7月15日,九江市文广新旅局接到群众反映,九江市浔阳区龙开河路某店有人在非法开展7月16日至21日赴“北戴河6日游”的旅游业务。

接到情况反映后,九江市文广新旅局立即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该店以销售保健床垫、沙发等产品为主,负责人梅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相关客户开展“北戴河6日游”的旅游业务。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九江市文广新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梅某某改正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对当事人梅某某处以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案例四

2021年3月11日,上饶市文广新旅局接到上级转办线索,委派执法人员到八角塘菜场附近进行执法检查。

经调查,郑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个人私自招徕、组织30余名游客赴三清山逍遥谷、开化一日游活动,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15人。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上饶市文广新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郑某某改正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郑某某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案例五

2019年11月4日,宜春市文广新旅局根据前期摸排的线索,在对某“灵芝科技馆”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载有37名旅游者的旅游包车。

经查,当事人某食品商行(洪某)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团费每人28元的价格招徕旅游者参加“一日游”,并安排旅游者到其经营的“灵芝科技馆”购物。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宜春市文广新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洪某改正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洪某处以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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