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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频现提前退休为哪般?

2014-07-24 13:53:00

 

来源:互联网

事业单位频现提前退休为哪般?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改革必然触动部分人的利益,距离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正式公布仅二十余天,便传来扎堆提前退休的报道,可见事业单位这个曾经被看好的香饽饽,在改革面前似乎失去了以往的光彩,但是,这一次的提前退休是否行动得太早,真实的现状是什么样子呢?

据华夏时报的报道,7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其中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社会养老保险这个方向性问题,即养老金并轨,但如何落实及何时落实并未言明。

“新政实施后,我们曾做过调研,结果是在某些地方已经出现了老医生、老教授等事业单位人员扎堆儿申请提前退休的现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后,内部人员最担心的则是薪酬以及退休金是否会降低等问题。

扎堆儿提前退休

数据统计,中国财政供养人数已超过6000万。其中,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规模庞大、种类繁多,接近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80%。仅国务院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财政部、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曾原则通过,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及分类改革。但由于担心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水平有可能大幅下降,改革进展缓慢,先行试点的广东甚至出现以高校教师为代表的事业单位人员,掀起的提前退休潮。

事实上,多年来,事业单位工资水平虽然夹在公务员和企业之间,但体制内的优越感占据了上风。如今,事业单位一旦并轨,“铁饭碗”将被打破,而对于未来退休金以及薪酬的不确定,终于使得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申请提前退休。

值得注意的是,事业单位人员的担心不无道理,因为,就在7月初,人社部官员还曾对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一说进行了否定。

尽管都叫“事业单位”,但根据经费来源不同,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类型,相对应的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以及经营类。

分类改革虽然尚未完成,但大部分都已落定;其中,薪酬改革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影响最大。

教育、卫生机构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共占到全国事业单位人数的3/4;其中,医疗卫生机构属于差额拨款类型,教育系统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单单教育人员数量就已达事业单位总数的一半左右。

跟部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担忧相反,也有声音传出,未来养老金不会比现在少很多。

据中国经营报的报道,媒体和公众最初对于7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解读有些超前和一厢情愿。

由于《条例》中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此有媒体将此解读为,7月起,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将纳入社会保险,也就是常说的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内容之一。

但是,人社部官员很快更正:“从《条例》实施之日起,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社保’等说法则属于误读、误传。”

人社部表示,“《条例》只是对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至于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还需要另行研究确定。”

人社部还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部署,统筹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这和《条例》实施工作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条例》自2014年7月1日实施,并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开始同步实施。

表面上看,人社部并没有急于推进养老金并轨的举动,但实际上,内部的调研讨论并没有停止。

报道称,北京市人社局在7月初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安排布置全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一次全面摸底调查。“主要是了解目前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的领取情况,为养老金并轨做准备。”该人士表示。

据了解,目前公务员系统内的事业单位编制分为两种,一种是干部身份,一种是工人身份。工人身份事业编制人员已经通过社会保险和财政拨款两部分收入领取养老金,而干部身份事业编制人员养老需要国家财政拨款。此外,北京也有望在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方面进行推进。

中国的养老金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较大,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甚至存在70%~80%的差距。

对于养老金并轨的问题已经讨论多年。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性质,企业职工是“单位人”,在职时的工资、退休后的养老,完全由单位负责。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

在这个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使两种制度在筹资方式、待遇计发调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谓的养老“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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