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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的罪与罚

2021-08-08 02:04:51

 

来源:互联网

高通的罪与罚

【中国经营网注】高通宣布同意向中国发改委支付60.88亿元(约合9.75亿美元)罚款,了结为期14个月的反垄断调查。这一罚款数额,创造了中国反垄断调查的历史之最。同时,高通在一份声明中还声称,高通还将降低在中国的专利使用费率。本文来自虎嗅。


在经历14个月的反复博弈之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对高通反垄断调查终于结案。

高通2月10日发布声明称,发改委裁定其违反中国反垄断法。高通被罚款人民币60.88亿元(约合9.75亿美元)。此外,发改委还为中国手机厂商使用高通芯片设计的版税费用设定了条款。

高通对此表示,不打算对这一裁定提出异议。高通总裁Derek Aberle对《壹观察》表示,关于60.88亿元(约合9.75亿美元)的罚款标准是基于高通2013年在中国市场销售收入基数的8%。与中国政府达成的和解协议将可以使得高通能更全面更快速的参与中国3G/4G业务的发展,中国市场的专利授权费率与其他地区一致。

高通中国政策调整

据美国彭博社报道以及整合业内消息称:

1、高通向中国手机厂商独立提供3G和4G专利授权,不再捆绑高通其他专利。

2、高通向中国手机厂商收取的专利费标准,将和全球其他国家的手机厂商保持一致水平。但是中国市场计算专利费的基础,将按照手机实际售价的65%计算。

具体来说,对于使用高通3G和4G核心专利在中国销售的产品,高通将对3G设备收取5%的许可费(包括3G/4G混合设备),对4G设备收取3.5%的许可费(包括3-mode LTE-TDD设备),许可费计算的基数为设备销售额的65%。

3、高通不再要求中国手机生产企业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

4、将向购买高通专利产品的中国企业提供专利清单,不再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

5、从2015年1月1日起,高通将允许其选择是否对其中国产品的销售适用新的条款。

一场14个月的“马拉松”

高通近年来在中国市场获利非常丰厚。

数据显示,2013财年,高通全球总营收达到249亿美元,芯片出货量就达到了7.16亿片,其中国市场营收约为123亿美元,占比约近50%。而高通截至最近一个季末现金及有价证券持有量为316亿美元。虽然同期芯片销售占到了营收的74%,但专利授权费贡献了税前利润的58%。过去5年中,高通获得专利费用超过300亿美元。

Gartner报告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市场智能手机销量约为3.2亿台,基于高通芯片的智能手机超过70%,达到2.1亿多部。IDC预计,2015年中国国内智能手机销量将达到5亿台,这个数字是明年美国市场销量的三倍,约占到全球智能手机销售量的三分之一。

随着2015年中国市场全面走向4G,手握大量3G/4G核心专利的高通,试图通过提高专利授权标准,以及授权范围(TD-LTE),准备加大在中国市场的“吸金”速度。不过这一设想很快遭到了中国手机厂商的集体抵制,并最终引来了发改委有史以来最大的反垄断调查。

2013年11月,发改委在同一时间对高通中国(北京)和上海公司两个办公的地方进行了黎明突袭调查(dawnraid),调取了相关的文件资料,之后同时对国内外很多家企业,包括手机制造企业、芯片制造企业,以及相关的其他企业都发出了协助调查通知。2013年11月25日,高通公司发表声明称,发改委已经启动了对公司的反垄断调查。

根据业内人士对《壹观察》透露,发改委针对高通的调查包括:“以整机作为计算许可费基础”、“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许可”、“歧视性定价”、“要求被许可人进行免费反许可”、“对过期专利继续收费”等七项内容。

从发改委启动高通反垄断调查的14个月中,包括高通公司董事长保罗·雅各布斯和他的整个高管团队都频繁奔波在中美高层,寻求达成和解。媒体报道称,高通公司已动用美国财长雅各布·卢(JacobLew)和美国商务部长等高层官员,在中美多双边会谈场合进行游说。

实际上,在遭遇中国反垄断调查之前,高通曾分别在日本、欧盟和韩国分别接受调查,最终2009年分别有了结论。其中欧盟终止调查,而日本和韩国则分别做出了行政处罚,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仅仅要求其纠正垄断行为,韩国则对高通处以2.08亿美元的罚款。

而高通此次恐惧在于,中国发改委调查的特别之处,是对高通的调查范围,包含了欧、日、韩的调查范围总和,并触及了高通的核心商业模式。而一旦商业模式被真正触动,高通接下来或将面临包括欧洲、韩国、日本等市场的反垄断“蝴蝶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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