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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主板公司信披评价结果 164家连续三年被评为A类

时间:2022-08-31 09:26:38

 

来源:证券日报

8月30日,上交所在其官网公布了沪市主板上市公司2021至2022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本次参加评价的对象是2021年12月31日前上市的主板公司,合计1642家,评价期间是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评价结果显示,评为A(优秀)类、B(良好)类、C(合格)类、D(不合格)类的公司分别有300家、1018家、239家和85家,占比分别为18.27%、62.00%、14.56%和5.18%。从近三年的评价结果来看,比例结构与今年大致相当,有164家公司(占比10.00%)连续三年被评为A。

从整体评价结果看,主板A类和B类公司占比超过八成,表明沪市主板公司整体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评价为C类的公司为整体情况合格,但在信息披露有效性、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一定瑕疵。此外,也有少部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较不规范,存在审计报告、内控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信息披露严重违规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存在大额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行为等情形,根据规则被评为D。

上交所表示,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主要是对沪市主板公司信披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并非对上市公司质地或投资价值进行衡量。从实际情况看,信息披露评价结果也反映了部分公司经营质地稳定、信息披露持续较好的情况。A类公司中,经营质量较高,多为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超过九成的公司过去三年扣非后净利润均实现盈利,超五成公司2021年度扣非后净利润超过10亿元,且日常信息披露质量较高,在满足合规要求的基础上,在日常信披和定期报告中披露对投资者决策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并通过创新年报披露形式、主动披露ESG报告、召开视频业绩说明会或举办“云参观”等方式,积极向市场传递价值。

据了解,上交所主板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至今已有9年,其依据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根据该指引,评价工作在信息披露合规性、有效性、分行业信息披露的落实情况、履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建设和资源配置、董秘日常履职情况、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设置了若干客观标准和条款,对沪市主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本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继续沿用前述标准,聚焦信息披露质量,突出信息披露有效性,逐一建立客观、具体的评分细则,实实在在找出沪市主板公司信披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让日常信息披露规范性较好、有效性较高,同时长期聚焦主业、经营稳定、治理规范,在行业或细分领域有示范引领地位的公司脱颖而出,共建良好市场生态,形成推动提高沪市公司质量的合力。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围绕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一主线,做深做实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发挥好信息披露监管在稳市场、防风险、治乱象中的作用,多措并举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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