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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对8家餐饮门店进行依法查处 沙县小吃、巴黎贝甜等在列

时间:2022-03-17 19:26:10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3月17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北京通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2022年3月1日-3月15日,北京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8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沙县小吃、巴黎贝甜等在列。

来源:北京通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开客利餐厅(招牌名称:杨铭宇黄焖鸡米饭)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食在不一样(北京)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爆肚王)

存在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明誉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沙县小吃)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北京市大杜社红旗红饭庄(招牌名称:姥家大锅台)

存在对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存在超范围经营凉菜的行为,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北京马白克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兰州拉面)

存在未按规定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事项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第三款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北京海天友谊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长沙臭豆腐)

存在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北京新香怡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巴黎贝甜)

存在未悬挂食品安全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整改。

8、北京金百荣商贸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金百荣美食城)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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