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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多地打出公积金政策“组合拳” 降低置业压力

时间:2022-06-18 16:05:00

 

来源:东方财富网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杭州市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

克而瑞研究中心分析认为,超过半数以上城市在调整优化楼市政策时都将“信贷宽松”作为最主要抓手。4月中旬以后,各地出台的楼市政策中“放松限贷、公积金”的占比较之前提升了7个百分点,占比达到53%。

记者注意到,除了出台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款年限和降低首付比例等措施外,长三角地区越来越多的城市也将公积金政策调整的立足点聚焦到租房市场,以提高职工在租房时的提取额度。

此外,6月8日,《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正式印发,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创新试点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试点区域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亿翰智库方面分析认为,公积金支持政策持续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限贷放宽的城市能级较低,但市场下行的惯性在持续,因此在需求端放宽政策的空间和必要性仍然充足。

多措并举降低置业压力

杭州市此次出台的公积金政策明确,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和桐庐县、建德市的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元,淳安县为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杭州市区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20万元,桐庐县则为96万元,淳安县和建德市分别为84万元。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对于无房无贷家庭来说,这是一种非常“正义”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势必会进一步提高此类家庭的公积金可贷额度,也是当前“最刚需”购房群体能够享受的最大幅度优惠政策,导向性非常好。

提高无房职工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已逐渐成为各地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的主要方式。

记者梳理发现,自4月21日起,苏州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已由45万元提高到60万元,家庭则由70万元提高到90万元;无锡市则规定个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6月12日,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消息,合肥市单方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则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

无锡市针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挂钩,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综合近期各地政策,对于一些无房无贷户、人才和多孩家庭等特定群体的贷款额度还有更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严跃进表示,此类群体在贷款额度方面明显对于普通市民,体现了差异化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助于进一步降低此类群体的购房贷款成本;同时,此类政策也体现了当地政府部门对特定群体的关注和关心,是各地在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时需要积极关注和学习的。

此外,各地在调整公积金政策时,还聚焦于延长还款年限和降低首付比例等方面。例如,合肥市新出台的公积金政策规定,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时,房龄不超过20年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此前的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40年。

在降低首付比例方面,6月5日,徐州市发布的《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显示,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则由40%调整为30%。

6月7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明确提出,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提高使用效率活跃市场

此前,各地在出台公积金政策时基本都聚焦于购房领域,而在支付房租方面却鲜有涉及。

5月24日,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指出应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此外,《通知》还明确,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缓缴公积金,同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不受缓缴影响;疫情期间购房者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记者注意到,在上述《通知》发布后,江苏省南京市、盐城市以及安徽省芜湖市等纷纷宣布提高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额度。例如,南京市规定,单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月15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由每月24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

另一方面,6月8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会同上海市、苏州市和嘉兴市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三地试点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租费用。

根据政策,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异地房租需要满足三大条件。一是申请人需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租赁提取条件;二是申请人任意一方应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跨区域租赁住房。

“这有助于促进公积金资源的一体化布局和分配,对于开展相关地产业务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陈元表示,环沪等区域的租房市场比较活跃,此类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异地房租费用的政策,有助于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年轻人的购房压力,同时活跃租房市场交易。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认为,此前,人口加速流动导致很多异地生活者无法跨市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从而导致大量公积金陷入异地“睡眠状态”。在当前大力促进楼市回暖和房地产业复苏的情况下,尽快释放和激活大量的异地公积金就成了应时之需和应势之需,而长三角地区试点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的出发点正是如此。

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沪苏浙皖)近年来一直在加快推进公积金一体化。2020年,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住建部门在上海市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提出三省一市将合力深化跨区域合作,打破信息融合壁垒,健全政策协同机制,强化业务高效协作,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进程。

2021年,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上线住房公积金服务。据了解,该平台覆盖了长三角地区的41座城市,目前包括购房提取公积金、开具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等6大功能。

“住房在国人的家园观念中占据着特殊地位,调整城市群战略中和住房有关的政策,也必然会引导和促进人们在心理、文化上对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积极预期。”陈元表示。

在陈元看来,实施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不仅在经济层面的意义重大,同时也有助于消除城市群一体化进程中的障碍,更是城市群一体化深化发展的重要成果,对长三角地区的合作和未来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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