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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技领军企业掌门人涉嫌单位行贿被刑拘

时间:2021-09-24 15:27:26

 

来源:中新经纬

近日,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宇软件”)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邵学的家属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拘留通知书》,邵学已于9月18日因涉嫌单位行贿被刑事拘留。与此同时,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对华宇软件涉嫌单位行贿行为的调查已在进行中。

此前于8月27日晚间,华宇软件首次就邵学被立案调查一事发布公告,已距邵学被实施留置过去5个月有余。这一利空消息公开后,华宇软件股价暴跌,8月30日至9月23日累计跌幅超三成。9月23日,华宇软件以11.60元/股报收,年内公司股价“腰斩”,总市值跌破百亿元。

作为华宇软件创始人、第一大股东、董事长,邵学所控制的华宇软件深耕法律领域的信息化近20年时间。2011年,华宇软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服务对象是公检法司及其他党政府部门,被业界称谓法律科技领军企业。

作为法律科技行业的领军企业被曝出涉嫌行贿受贿丑闻,引发行业关注。

未来政府采购业务或受限

根据资料显示,华宇软件成立于2001年6月18日,2011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总部位于北京中关村清华科技园,以软件与信息服务为主营业务,范围涵盖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食品安全、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以及各行业大型企事业单位。

随着近几年中国司法领域信息化、智慧化建设的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前沿科技开始应用到司法场景中,法律科技市场规模逐年攀升。作为法律科技行业的领头羊,华宇软件曾参与了多个智慧法院项目。2016年开始,华宇软件布局法律大数据行业,同时还成立了子公司北京华宇元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营智能法律产品以及提供智能化解决方案。

作为法律科技信息化领域的头部企业的华宇软件公司董事长涉嫌单位行贿被刑拘,对公司将影响几何?

在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看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如果邵学后续因单位行贿被判处刑罚,在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之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另一方面,调查已不局限于邵学本人。根据华宇软件公告,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已决定对该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的问题立案调查。中新经纬查阅公司资料发现,如果华宇软件后续被认定为单位行贿罪,或将对其主营业务中与政府采购有关的部分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公开信息显示,华宇软件主要从事应用软件、系统建设服务和运行维护服务。根据其2020年财报,华宇软件的主要客户来自政府、法院、检察院、高校等领域,政府采购业务对公司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以该公司第一大主营领域法律科技为例,2021年上半年财报显示,公司面向法院、检察院、公安、纪检监察、政法委、司法行政等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在疫情期间推出了名为云间庭审、胶囊法庭、智慧封条等创新产品。华宇软件还称,其互联网庭审系列产品已成为各法院的常态化部署。2020年,华宇软件的前五大客户中,有四名客户为法院,分别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法院的销售额共占2020年年度销售总额的6.54%。

如果公司未来被判单位行贿罪成立,可能对其政府采购业务产生什么影响?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表示,单位行贿罪无疑属于涉及政府采购的重大违法行为,对于廉洁度存在问题甚至涉嫌贿赂犯罪的企业,未来在政府采购层面可能面临限制。中新经纬拨打华宇软件投资者关系部电话,试图询问公司对主营业务的预期,截至发稿前,始终未能接通。

信披招质疑 股价跌过半

根据相关公告,在被转为刑事拘留前,邵学于3月21日至9月18日被留置,从华宇软件的公开会议记录可知,他也因此多次缺席了期间举办的公司董事会。

从财报数据来看,尽管董事长被留置,华宇软件仍在正常运作,上半年业绩还实现了大幅增长。2021年上半年,华宇软件营业收入达21.54亿元,同比增长157.04%;归母净利润达2.15亿元,同比增长1190.39%;扣非归母净利润达2.04亿元,同比增长2702.88%。华宇软件也在公告中称,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

另一方面,截至2021年上半年末,邵学持有华宇软件1.1亿股,持股比例达13.21%,二级市场对其被查的利空消息应激明显。消息对外公开后,华宇软件的股价自8月30日至9月2日连续多日大跌,随后股价有所企稳,但目前股价已较年初下跌过半。

作为上市公司,在实控人被立案调查5个月后才迟迟告知外界,华宇软件此前的“隐瞒”已引发市场质疑,也引起监管层注意。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华宇软件补充披露此前判断调查 “仅针对邵学先生个人,与公司无关”的依据及合理性。华宇软件回复称,截至8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前,除了邵学家属及公司在3月22日收到的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外,未曾收到对公司开展调查的通知,其家属也不了解进一步情况,因此公司当时做出了调查与公司无关的初步判断。

华宇软件的自辩是否成立?许峰认为,从公告信息来看,邵学被采取留置措施,已经无法正常履行董事职责,属于证券法规定应该及时披露的重大信息,而此次华宇软件在知悉已经触发强制信披红线情况下故意隐瞒,具有更大的违法恶意。“哪怕最初调查仅针对个人,也并不构成华宇软件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理由。华宇软件此前隐瞒邵学留置相关事宜构成信披违规,有虚假陈述的嫌疑,证监会应该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立案调查并处罚。”

除了构成信披违规之外,上市公司的知情不报亦损害了投资者的现实利益。许峰表示,该公司违规事实比较清晰,涉嫌虚假陈述,如果投资者在2021年3月22日到2021年8月30日之间买入华宇软件股票,并在2021年8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可以发起索赔,管辖法院为北京金融法院。(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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