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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关键要靠“法”

时间:2021-10-23 09:59:43

 

来源:中国网

王石川 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10月19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按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的要求,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同时,草案对有关企业因重大过错导致电信网络诈骗损失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电信网络诈骗,让人深恶痛绝。经过多年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问题有所缓解,但形势仍比较严峻,相关犯罪活动在刑事犯罪案件中还占据很大比重。尤其让人气愤的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将一些群众的看病钱、养老钱、上学钱席卷一空,造成了数不清的家庭悲剧。诚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所称,电信网络诈骗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必须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归根结底得有法可依。故此,立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既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深孚众望的立法安排,令人欣喜。

纵观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可发现一个重要理念,即立足于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所谓源头治理,即侧重前端防范,这对于打击犯罪极其重要。一个常见的情况是,某个家庭被骗,损失惨重,即便有关部门将诈骗分子抓了回来,并依法判了重刑,但群众的血汗钱被挥霍一空,造成的财富损失无法弥补,精神损害更是难以修复。

如果实现源头治理,特别是强化防范,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那些不法分子就难以得手。如此一来,群众的合法权益就能得到很好的维护。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出了很多好办法。从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各部门职责、企业职责和地方政府职责,到落实实名制,规定电话卡、互联网服务真实信息登记制度;从加大惩处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行为,到建立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每一个办法都实打实,体现了立法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必须忠实履行好自身职责,不能虚置责任,不能当甩手掌柜,更不能等群众被骗了还在互相推诿。

有个细节值得一提。草案规定,有关企业因重大过错导致电信网络诈骗损失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一规定,深得人心。毋庸讳言,一些企业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起码不够有为,甚至存在乱作为现象。因自身过错导致群众被骗,或者在群众被骗中负有责任,当然应该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值得欣慰的是,草案还规定,要对潜在受害人预警劝阻和开展被害人救助。结合现实可知,很多工作人员都对被骗人晓之以理,及时尽到劝阻义务,特别是一些民警更是果断出手,对潜在受害人进行预警劝阻,取得良好效果,其认真、尽责的工作作风令人感佩。如果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在预警方面发挥应有作用,那些骗子也很难得逞。

立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安排,体现防治惩并举。据介绍,相关部门制定本法的出发点除了立足于综合治理,还从小切口入手,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以及急用先行,与相关立法相互配套、共同推进。如此种种,无不说明国家对反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度重视以及强大决心。

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还是得靠“法”。有办法,有法治,有协作决心和扎实行动,那些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该掂量掂量了。总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明确了法律责任,加大了惩处力度,坚定了全社会依法打击网络诈骗的信心。(责任编辑: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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