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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非法出版物 “华图教育”一个月被罚两次

时间:2022-07-18 09:16:1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近日从信用中国查询发现,7月以来,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教育”)两次因发行非法出版物被相关部门处罚。

7月5日公布的(海)文执罚﹝2022﹞第0000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图教育”于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6月6日正常营业期间,在网店“华图官方旗舰店”发行《2022版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幼儿园(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学前教育)》(华图教育出品)等成套非法出版物,共计27册,违法经营额882元,违法所得441元。该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被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处以罚款1.5万元。

7月1日,(密)文执罚﹝2022﹞第000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图教育”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出版《2023法律硕士联考一本全教材解读刑法学》实体书和电子版804本,发行612本,出版《2023法律硕士联考一本全教材解读民法学》实体书1028本,发行800本。该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的规定,构成了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的违法行为。为此,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令“华图教育”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基准表》,对其罚款1万元。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只有拥有合规出版物许可证的机构才能出版图书。《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据了解,“华图教育”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等领域较为人熟知,其自称“树立了职业教育培训的行业标准”。“华图教育”官网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金融、医疗、部队转业干部等各类人才招录考试培训业务,拥有华图教育、华图在线、华图图书、华图投资、华图医疗、华图金融、华图公遴选等多个教育知名品牌,在全国县市设有1100多家学习中心。除此之外,该公司还涉及图书销售业务,包括线上、线下两种形式,但其并不具备图书出版资质。

除了发行非法出版物,《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华图教育”还屡因暗示保证性承诺、虚假宣传等被罚。2022年3月10日,华图教育牡丹江分公司在牡丹江华图(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基地招生579人,通过503人,申论最高分90.5,行测最高分84分”的内容,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被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罚款1万元。

2021年12月28日,华图教育肇东分公司因宣传图册中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被肇东市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5000元。

2021年6月25日,江西华图教师网发表的文章中有通过率91.5%、首选、状元等字样的虚假广告,被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4800元。

“华图教育”为何屡遭行政处罚?将如何整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与“华图教育”取得联系表达了采访要求,其工作人员表示将转告有关部门。截至发稿,记者未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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