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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监利:首套房首付两成 结清贷款二套房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时间:2022-10-29 13:26:25

 

来源:澎湃新闻

10月27日,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人民政府发布《监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促进助企纾困、主体培育、消费提振 若干措施落地见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涉及购房款补贴、契税补贴、首付比例等多条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措施。

《通知》显示,监利市将实施购房房款补贴。补贴对象为“招硕引博”人才、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购房者。

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监利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凭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和首套房证明在2023年6月30日前到监利市市民之家住建窗口申请2万元购房补贴,逾期不予办理。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不限毕业年限和就业地域。购房补贴仅限政策执行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前500套商品住宅。

首套商品住宅指本人在监利市首次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只要是在监利市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产权登记和合同备案的购房者,都可认定为首次购房。补贴资金由财政负担。

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在监利市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监利市还将实施购房契税补贴。补贴对象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监利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由市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税额的70%予以补贴。以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时间为准。购房人凭不动产登记证和契税完税证明,6个月内(从不动产登记证发证之日起计算)完成购房契税补贴申请,逾期不予办理。“新建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商铺、公寓、写字楼等。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通知》要求,落实房贷首付款比例政策。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监利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引导按揭贷款市场利率下行。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监利市贷款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上限为4.8%,下限为4.25%(5年期LPR-20BP),鼓励金融机构向下限靠拢;二套及以上住房利率为5.05%(5年期LPR+60BP)。

优化公积金贷取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不需担保人。2022年1月1日以后,市直事业单位通过“招硕引博”计划新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参照荆办发电〔2022〕6号文件执行。在监利市购买首套商品住宅,可享受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倾斜,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5倍系数申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系数申请。

优化土地出让条件。科学确定新增房地产用地规模,完善土地价格评估机制,促进供需平衡。商品房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调整为按20%缴纳,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1年内缴清。装配式建筑比例由30%调减为20%,调减比例纳入建设条件意见书。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可分期缴纳,缴纳比例与每次办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占比一致,一般不超过三期。

允许商铺分割销售。在保证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不扩大面积的前提下,允许商铺分割销售(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自持的商业除外)。建设单位须申请规划许可后,要求原设计单位变更消防设计方案,重新履行施工图审批程序,经消防验收合格,可以办理预(销)售许可和不动产登记。

文件还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银企对接,金融机构要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对优质房地产项目,提高开发贷款审批效率,满足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受困企业,通过依规调整还款计划、展期、续贷等方式,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对风险处置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房地产开发资质、预售审批和商品房合同备案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房产交易、纳税、登记等业务联办服务水平。大力推行“多测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等改革,探索实施带规划方案出让土地,积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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