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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可合并申报

时间:2022-06-13 15:27:11

 

来源:北京日报

2022年度“五险一金”的缴费工资从6月11日起合并申报,并可直接网上提交。未按时申报的用人单位,7月起将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6月1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合并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与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的缴费工资将合并申报,并可直接网上提交。6月11日至7月20日,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合并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完成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把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医保部门与公积金部门。

用人单位需要以职工2021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的缴费工资依据。申报录入时,不做上下限的限制。后期核定时,系统会自动按照本市“五险一金”的上下限规定分别核定。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不得瞒报、漏报。如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缴费工资,将自2022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2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经(代)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也须在6月11日起到7月20日期间,申报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周期。

参保人可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在线办理;也可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申报。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上下限之间自由选择,缴费周期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费。

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参保人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将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周期为按月缴费。

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结果可随时查询;住房公积金申报结果可于本单位7月份委托收款日后查询,非委托收款单位可于7月20日后查询。住房公积金调整不成功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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