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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镇级机构改革取得实效 实现“五个转变”

时间:2022-07-21 17:26:27

 

来源:中国网财经

大兴区镇级机构改革于2020年12月底全面完成,今年4月起开展实地评估工作,经过评估分析,大兴区镇级机构改革取得实效,实现了“五个转变”。

从属地“一揽子”负责向职能边界清晰转变

依据《北京市乡镇职责规定》,对镇级党委政府划分了条块事权,按照党群工作、平安建设、城乡建设、村(社区)建设、民生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综合保障7大板块,具体细分为118条职责事项,明确了镇级负责事项55个、协助事项28个、统筹事项9个、配合事项14个,改变了改革前对镇党委政府职责的10余条宏观表述,全面明晰了镇级和区直部门的权责边界,解决了过去简单的“属地全责”问题。

从“看得见管不了”向“看得见管得好”转变

将市、区行政执法431项职权下放到基层,在城管执法队的基础上,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由过去需要协调区级执法部门解决问题,转变为以镇政府名义直接开展执法工作。过去发现违建需要经过层层上报再协调区级部门解决,现在发现问题苗头后,执法队直接立刻响应制止,缩短了处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放权赋权,权责更加一致,解决了“属地管理”工作落实难的问题,提升了执法效能和基层治理水平。

从层级化分散化管理向扁平化综合化治理转变

推行“大部制”,深化整合镇级资源、力量、职能,将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集中,把10至12个内设机构压缩精简为6至8个,负责人由镇领导班子副职兼任,实行镇级机构综合化、扁平化管理。如改革前镇级农业发展办管农田,新农村建设办管农村,改革后整合为农业农村办公室具体负责“三农”工作,机构职能综合性增强,提高了行政效率,实现了“一类事情由一个部门统筹,一项工作由一个部门牵头负责”。

从被动承接上级任务向主动服务基层转变

聚焦管理服务要求和基层群众诉求,事业单位设置由原来的向上对应区级部门,转变为向下面向基层群众,按照“活动类、窗口类、平台类”设置,服务基层的功能得到强化。比如,推动服务进一步向村级延伸,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建立规范化村级政务服务站,受理民政、计生、社保等47项高频民生事项,实现事项“不出村就近办理”;通过事项联审联办、部门协同联动,让事项在工作人员中流转,实现事项“不多跑一办到底”,从细节处提高人民群众满足感与获得感。

从晋升空间有限向有为有位转变

行政编制不再核定到内设机构,赋予各镇统筹调配人员自主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自行统筹安排,实现了将工作力量配置到最紧要的地方,最大限度发挥编制资源效益;机关科级领导职数由按科室核定变为按比例核定,科级职数总量较以往有所增加,过去人多职数少的情况得到一定缓解;实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打破基层事业晋升天花板,正向激励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项具体举措,让基层干部个人发展拥有更多可能,有效提振基层干部精气神,促成“多方搭台好唱戏”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按照评估结果,大兴区将持续完善镇级机构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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