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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通拟定增募不超1.35亿获上交所通过 华安证券建功

时间:2022-09-02 11:26:5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今日,安博通(688168.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9月1日收到上交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2年8月30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本次发行对象均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确定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厚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厚毅-新征程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济南致汇葳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邱建伟等5名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8月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1.54元/股。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确认了最终竞价结果,竞价结果已于2022年8月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17408.48万元(含本数)调减至不超过13528.48万元(含本数),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相关调整内容已于2022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调整,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28.93万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本次调减后,发行的具体获配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1.35亿元,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数据安全防护与溯源分析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次发行前,钟竹直接持有公司1884.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24%;同时,钟竹作为崚盛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崚盛投资控制公司表决权占总表决权比例为14.04%,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表决权占总表决权比例为40.28%,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28.93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7610.09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竹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表决权占总表决权比例为38.01%,仍保持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可以、推进公司战略发展,优化产品布局;推进技术储备产业化,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满足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金仁杰、王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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