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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三个原则

时间:2016-10-21 09:36:00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日前下发复函,同意上海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根据试点方案,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组建 上海电力 交易中心、加快完善市场交易机制两大方面。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试点改革是从区域范围内建立多买多卖的交易市场,亮点在于输配电和售电侧改革,现在还属于增量改革阶段,是个渐进的过程,具体试点效果还有待观察。考虑到放开的节奏和针对大用户直供的特点,不会因竞争引发恶性降价或抬价,必要单位价格波动是市场竞价自发的表现,否则就不是一个合理的公平竞争市场。

据悉,试点工作将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二是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三是坚持节能减排的原则。

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为积极培育自主交易市场主体,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两个管理办法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实行以注册制和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售电公司准入制度,不设置行政许可,将为规范售电侧市场主体准入、促进配售电业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表示,将加快批复地方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方面。据悉,9月份新批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河北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目前,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已覆盖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将会为其他领域改革提供借鉴,尤其是如何放开竞争环节价格,确保垄断环节独立以及培育有效的区域市场方面提供参考。因为电力、油气等领域都有管网结构特点,追求规模经济性。”刘向东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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