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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市场监管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时间:2016-10-26 17:07:00 来源:

武汉、长沙、合肥、南昌26日在南昌签订了《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市场监管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就区域间合作展开市场监管一体化机制建设、优化市场竞争环境等方面工作达成共识。

根据协议规定,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将通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互补合作,逐步实现市场监管工作“信用共管、准入一体、信息互通、执法协作、成果互认、经验共享”。

协议内容显示,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构建统一的地区市场主体准入体系;强化质量技术基础工作的合作交流;规范成果互认,并对四市商标品牌成果实施同等力度保护;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注册登记信息、信用监管信息的共享运用。

与此同时,四地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对四市企业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四城市间的执法办案定期交流机制也将逐步建立并完善,以预防具有区域爆发、蔓延趋势的商品质量、商标、广告、网络交易、非法传销、合同违法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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