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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16-2020年)》

2016-11-11 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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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网11月11日讯 为进一步推动眼病防治工作,国家卫计委于近日印发《“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16-2020年)》,要求把眼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健康扶贫工程,并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的政策举措,继续加强县级医院眼科服务能力建设。

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患有视力损害的人口大约为3亿,其中有4500万例盲症。我国依然是世界上盲和视觉损伤患者数量最多的国家,贫困人口白内障盲的问题尚未解决,儿童青少年屈光不正日益突出。

其中,2015年我国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率(CSR)已超过1500,较“十一五”末期提高了56%。而近日印发的《规划》则提出,要继续做好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全国CSR达到2000以上,90%以上的县域医疗机构能够独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

此外,《规划》还明确,要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重点在儿童青少年中开展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减少因未矫正屈光不正导致的视觉损伤;加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眼病的早期诊断与治疗;巩固消除致盲性沙眼成果;提高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诊断与治疗水平,降低发病率和致残率等。

从《规划》内容来看,未来我国各级眼科医疗机构,尤其是县域眼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是要大提升的。而在各种政策叠加之下,眼科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也将带动眼科医疗器械的快速发展。

附:“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16—2020年)全文

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盲在内的视觉损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加重家庭和社会负担,威胁社会经济生产活动,是涉及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防盲协会(IAPB)提出“2020年前消除可避免盲”的全球性战略目标。根据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体要求以及WHO《面向普遍的眼健康:2014-2019全球行动计划》决议,为继续推进我国“十三五”期间眼健康事业,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眼健康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问题

“十二五”时期,我国各级政府大力推进防盲治盲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国家和省市级防盲治盲管理体系、技术指导体系和服务体系,构建了“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眼病防治工作模式。主要致盲性眼病得到有效遏制:在“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引导下,2015年我国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率(CSR)已超过1500,较“十一五”末期提高了56%;我国活动性沙眼、沙眼性倒睫患病率远低于WHO确定的致盲性沙眼流行区标准,证明沙眼在我国已经不是公共卫生问题。眼科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县医院眼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国约90%的县设有眼科医疗机构,其中约90%可以独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眼科医务人员参与大人群眼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普遍增强。调整成立新一届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和省级防盲技术指导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人民群众对眼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国眼病防治工作依然任务艰巨。我国仍然是世界上盲和视觉损伤患者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年龄相关性眼病患病率提高,青少年屈光不正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村贫困人口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眼科医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的问题依然存在,基层眼保健工作仍需加强;群众爱眼护眼的健康生活理念还需继续强化。

“十三五”时期是推动我国眼病防治工作的关键期和机遇期,需要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提升人民群众的眼健康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眼健康事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将人人享有基本眼科医疗服务、逐步消除可避免盲和视觉损伤、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作为开展眼病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眼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统筹规划,加强资源整合,并将其作为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的政策举措,继续加强县级医院眼科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眼科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可及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将防治引起盲和视觉损伤的常见眼病与加强基层眼科服务能力建设相结合,推广眼病防治适宜技术与工作模式,不断加强眼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各级责任主体,立足国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建上下联动、紧密衔接的眼病防治工作网络,不断提升眼病防治服务能力。建立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推动、参与眼病防治相关工作。

2.县级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90%以上的县有医疗机构能够独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

3.开展眼病防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4.进一步提高CSR,到2020年底全国CSR达到2000以上,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5.重点在儿童青少年中开展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减少因未矫正屈光不正导致的视觉损伤。每个县均有合格的验光师提供验光服务。

6.进一步加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眼病的早期诊断与治疗,探索建立适宜工作模式。

7.巩固消除致盲性沙眼成果。

8.普遍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防治培训,降低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发病率和致残率。

9.开展低视力诊疗、康复工作,建立眼科医疗机构与低视力康复机构的合作、转诊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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