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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自发自还政府债券 看点在哪儿?

2014-06-03 14:57:00

 

来源:互联网

试点自发自还政府债券 看点在哪儿?

【中国经营网注】目前各地政府债券信息的披露仍然较为模糊。以此前试点自发代还地方债券的上海为例,其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报告仅笼统指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按照国家明确的使用方向,主要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建设工程和市政建设工程等三个方面的支出。究竟哪个项目具体使用了多少资金,按照什么进度使用资金等,目前很少有地方政府对社会透明公开。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日前,财政部发布《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上海、北京、浙江等10个地方获准试点自发自还政府债券。

专家认为,10地试点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对于建立合理的举债机制,逐步化解地方债危机,是一个有益的探索,但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公正的评级机制、风险预警机制等,同样刻不容缓。

10个试点地区是如何选出来的?

近年来,各种政府融资平台在全国遍地开花,地方债与日俱增。据国家审计署公布,截至2013年6月,全国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突破10万亿元,其中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举债的规模占比接近40%,是最大的举债主体。

为增加地方政府融资渠道,我国从2009年开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2009年和2010年,所有地方政府债券均由财政部代发代还。2011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试点自行发行债券,但仍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2013年,新增江苏、山东为试点地区。今年,上海、浙江、广东、北京等10个地方开始试点自发自还。

北京大学公共经济学系主任黄恒学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这进一步提高了地方政府举债的自主权,强化了地方政府的债务主体责任,便于引导地方政府将负债从隐性转向显性,便于债务的监督和管理,也能完善地方政府融资制度。

根据财政部的部署,2014年全国发行4000亿元地方债券,其中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自发自还债券总规模为1092亿元。其中上海126亿元、浙江137亿元、广东148亿元、深圳42亿元、江苏174亿元、山东137亿元、北京105亿元、青岛25亿元、江西143亿元、宁夏55亿元。其余地区仍由财政部代发代还。发行利率以同期限新发国债发行利率及市场利率为定价基准。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这次试点并不能等同于完全的自主发债,从发行规模、发行利率等方面来看,地方政府债券距离自主发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尤其与10万亿元的地方债规模相比,目前的自发自还地方债券规模较小,不会成为债券市场的主流交易品种。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10地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这些地区具有较强的改革试点意愿;二是上海等6地通过近年的自发代还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相比其他省份条件更加成熟;三是北京、江西、宁夏、青岛等4个新增试点地区,地处东部、中部和西部,有一定代表性。

除此之外,据记者了解,这10个地方在负债结构上也有一定的代表性。就债务率来看,本次试点地区既有债务率(债务余额/当年可用财力)较高的地区,如北京高达100%左右,也有债务率较低的地区,如宁夏,只有40%左右,大部分地区处于50%~60%之间。

对此,海通证券研究员姜超指出,本次试点样本比较全面,这意味着管理层希望为全面推广地方政府债券获取经验。

“自发自还”对地方政府的吸引力

国家审计署公开资料显示,在地方债中,最大的债权人是银行。截至2013年6月底,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10.88万亿元中,银行贷款为5.53万亿元,占比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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