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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有望根据家庭支出进行减税

2017-06-24 09:13:00

 

来源:互联网

收入分配有望根据家庭支出进行减税

2017年被认为是收入分配改革的“落实”之年。不久前,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了《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其中明确指出,“重点是推进所得税制改革”。

其中家庭综合计税被再次提起,综合考虑赡养人口等因素征收个人所得税,或在本次税制改革中被明确。

家庭减税

不久前,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国家发改委将会同21个部委,推进《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的落实,其中,重点是推进所得税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增强兜底保障能力。

针对个税改革的总体思路,不久前,财政部部长肖捷对外表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总的思路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案总体设计、实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

肖捷透露,基本思路是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还将考虑制定另一项新的政策,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的专项扣除项目也要予以考虑,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对此表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是,由现行单一分类征税,向综合征税加分类征税相结合方式转变,并逐步改为以家庭为对象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家庭人口负担情况,包括养育子女和赡养老人等情况,对负担偏重家庭实行一定额度个税豁免,有区别地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二次分配依法调节不合理初次分配关系的作用。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清彬也撰文指出,税制的改革对收入分配改革具有重要的作用,是进一步强化了再分配的结果。“深入推进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的税收制度改革,要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并最终建立综合征收性质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尽快推进房地产税、遗产税等,逐步建立以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为核心的多税种、立体式的税收调节体系。增加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监管,保证高收入人群合理纳税,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其中,考虑家庭中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保险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税是学术界在本次个税改革中的呼吁。

也有人指出,“目前的统计数据并不完整,只有工薪阶层的收入数据较为完整,家庭支出很难获取数据”。

针对统计数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中指出,重点是充分发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收入分配统计与核算,做好支付结算管理工作,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评估体系以及研究制定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

减税执行难题

降低个税的政策在2017年就初见端倪。

人社部前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商业养老保险和养老理财,需要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明确将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会议认为,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可以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多层次、多样化发展,有利于适应人口老龄化和就业形态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助力“老有所养”。

据了解,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时,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提取保险金时再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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