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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概股回归监管变革时刻表:沪深证交所领衔多层市场对接

2021-08-07 08:02:52

 

来源:互联网

中概股回归监管变革时刻表:沪深证交所领衔多层市场对接

【中国经营网注】如今,中概股回归A股的热潮日渐升温,越来越多的在美上市企业开始了私有化进程。在这样的现状下,监管层以及监管政策也在慢慢的发生转变。文章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

中概股私有化背后,是监管层以及顶层设计对红筹架构企业监管思路的变化。在国家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和创新的大背景下,红筹回归也势必将成为注脚。

对于境外上市的企业来说,2015年是回归元年,绝大多数企业由搭建VIE架构变成了拆除VIE架构。

对于监管层以及监管政策而言,2015年也是思路转变的一年。无论是从国务院的顶层设计还是部委出台的文件来看,与此前相比都有了实实在在的变化。

政策变革时刻表

6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要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这也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就特殊股权结构类发声。而这一时点正是中概股私有化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

另外,4月20日上会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中,亦有4个条款专门对境外企业在境内上市作出相关规定,而此举亦被视为监管层为境外企业境内上市所预留的“顶层设计”。

除了顶层设计之外,各部委也在酝酿政策变革。

6月19,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告》(下称“196号文”),通告称,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此举被认为VIE模式回归A股的部分障碍得以清除。

事实上,工信部的监管政策变化正好能代表监管思路的变化。

早在2014年,工信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意见提出信息服务业务中的应用商店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等两项业务,外资可独资经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中的经营类电子商务业务,外资股比放宽到55%,而此前外资的持股比例红线是50%

2015年1月13日,工信部再次发布了《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权比例限制的通告》,“决定在上海自贸区内试点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权比例限制,外资股权比例可至100%。”

“结合之前的文件看,不难看出工信部对于外资的限制在逐步放开,从另外一个层面理解便是对于特殊股权架构的限制在逐步放开。”北京一家人民币基金的投资经理说道。

商务部也在抓紧出台《外国投资法》。1月19日,商务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的第十五条明确了“外国投资的”概念,其中通过合同、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内企业或者持有境内企业权益,这表明VIE架构企业被列入了外国投资的范畴,也意味着将被正式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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