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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猴姑饼干惹争议 或因规则模糊

2021-08-08 01:18:48

 

来源:互联网

江中猴姑饼干惹争议 或因规则模糊

日前,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发布声明表示,猴头菇是食品原料又是药材,用于制作饼干很安全。

相关专家对此解读认为,实际上,江中猴姑饼干广告风波背后折射的是,现行的食品广告发布法规规定得过于模糊,让企业难以厘清法律的边界,也使消费者无所适从。

消费者认为“养胃”就是保健功能。而江中集团则认为,“养胃”并非医学临床名称,属民间说法。宣传“养胃”,并没有违法违规。

与此同时,江中猴姑饼干作为江中集团长远布局食疗产业的第一步,在一年多的市场考验下得到了市场的认同。而业内人士认为,以前“食疗”一直只是在民间流传,现在作为产业进行大规模推广,引起争议也是正常的。

广告风波

7月8日,有媒体报道称,消费者李先生在北京一家超市购买了“江中猴姑饼干”,食用后发现其与普通饼干无异,李先生认为该产品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药品,宣传上属于误导消费者,故起诉销售者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者江西食方食坊中药食品公司、广告代言人徐静蕾等。

江中集团是江西国资委下属国有大型企业,是中国唯一拥有两个国家工程研究的制药企业,分别是蛋白质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中药体制剂制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江中集团有着42年的中药科研与生产的历史,在国内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江中”商标被世界品牌实验室(WBL)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医药类前三强,2013年品牌价值87亿元。江中草珊瑚含片、江中健胃消食片、参灵草、初元等品牌家喻户晓。江中猴姑饼干是江中集团于2013年9月推出的一款由猴头菇制成的饼干。

原告李先生称,2014年6月6日,李先生在北京超市发厢红旗店购物,看到超市大屏幕宣传“新产品猴姑酥性饼干,一款养胃的饼干,专为胃病人群设计”。原告还看到此款饼干由著名影星、导演徐静蕾代言、推荐,遂对其养胃的功效深信不疑。原告购买了1大盒、6小盒猴姑饼干,用来治疗、改善胃部不适。买回产品并食用后,李先生发现其与普通饼干并无不同,而且由于李先生依赖“江中猴姑饼干”,反而耽误了及时用药和就医,给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造成损害。

7月9日江中集团在其官网上发表声明称:江中猴姑播出的电视广告中的广告词为“胃不好,总是不舒服,猴姑饼干,猴头菇制成,养胃。上午吃一点,下午吃一点,猴姑饼干,养胃”。而“养胃”并非医学临床名称,属民间说法。俗话说胃病“三分治,七分养”,“治”指的就是药品治疗,“养”就是用食物调养。

江中在声明中进一步解释道,猴头菇是食品原料,是美味菜肴,用食品原料制成饼干,很安全。江中研制猴姑饼干,对猴头菇的用量设计是有依据的。如同广告所说,上午吃一点(一小包三片),下午吃一点(一小包三片),猴头菇的剂量就达到了有效的剂量。另外,从江中猴姑饼干投产至今近两年,江中一直在做观察,打造卓越产品是江中回报消费者的方式之一。我司将本着猴姑饼干经营、生产多少年,观察就会持续多少年的态度做产品优化。即便是食疗配方,也要不断提高其效果和质量。

现行的《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规定,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但该规定并没有明确何谓“保健功能”。

一位药监部门工作人员曾对媒体表示,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超出这个‘特定保健功能’(即27个功能)的目前来讲都按普通食品对待。”但也有专家提出,像江中猴姑饼干这种食疗产品或应单独成为一个类别,不应与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和特殊营养食品混合管理。

非保健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之外的功能是否符合规定?食品中含有健胃功效的猴头菇,食品是否也可标注养胃——目前尚属法律与监管空白。

相关行业专家对此认为,正是现行的食品广告发布法规规定得过于模糊,出现了法律与监管空白,让企业难以厘清法律的边界,也使消费者无所适从。最终导致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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