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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收到投诉11702件 深圳消委会提醒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

时间:2021-12-07 09:17:2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针对预付式消费存在的风险和维权难问题,近日,深圳市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谨慎选择。《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深圳消委会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深圳市消委会收到预付式消费投诉11702件,同比增长1.96%,占总投诉量的15.32%,涉及教育培训、健身、美容等行业。

今年初,消费者李某投诉称,她在美容店花费3万元购买了“长期卡”,之后为了升级成“永久卡”,又花费6万元。充值时,美容店经理口头向她保证,以后只要李某遇上资金困难想要退款,可以随时找店里退款。3个月后,李某急需用钱,联系美容店经理表示想要把余款取出。美容店经理称如果要取出余款,按照合同约定需要收取30%的违约金,而且退款需要走流程,经过上级同意后才能退款。李某前后10多次要求与美容店经理见面沟通退款事项,美容店经理以工作、生病、家事等原因推脱。至今,李某除了得到对方“年底退款”的口头保证外,一无所获。

今年3月,消费者崔某在一家游泳俱乐部预存了2.5万元,购买了80节课(包含赠送10节课)。学了几节课之后,该俱乐部便宣布破产。实际上该俱乐部的经营状况自2019年就已开始恶化,拖欠租金物管费用达20余万元,处于亏损状态。在此情况下,俱乐部仍然进行大力度促销,诱使家长预存款项买课。崔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拿到胜诉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该俱乐部已无钱款可供执行。

今年6月,消费者古某在一家健身房买了200课时的私教健身服务,前后3次共充值23万余元。刚上了不到1/3的课程,古某由于个人工作地点变更,离健身房特别远,想要退课。健身房称按照合同约定,除非省级医院出示诊断证明今后不适宜进行健身运动,其他情况下已支付的费用不会作任何形式的退还。古某向相关部门投诉。调解过程中,健身房称,合同中约定预付款一经支付不得退款,并且签订合同时已经提示古某,古某无异议也在上面签字了,遂拒绝退还古某未消费完的款项。无奈之下,古某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特别是要谨慎选择大额预付式消费,可以先选择小额消费尝试体验。在面对经营者给出的折扣、优惠时,要再三确认自己是否真的长期需要此类服务。

要选择信得过的经营者,优先选择退费及投诉渠道畅通、自愿进入消委会消费信用评价体系的经营者;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经营者,以免因经营者经营不善歇业或者违法违规被关闭等情况造成个人的财产损失。

要签订书面的正式合同。很多预付式消费签订的合同均为格式合同,合同中很多条款对消费者不利,存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情形。消费者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重点查看合同的使用范围、期限、服务内容、限制和退款、记名卡的挂失、转让条件等信息,有异议的要在签字前及时提出。

消费者平时在消费过程中应注意保留合同、转账凭证、经营者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以及经营者停业公告、停业照片等证据。如果遇到权益受损问题,要及时收集好证据,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必要时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的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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