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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契税新政:首套认定按区划分 已交税没过户可退税

2016-02-26 11:02:00

 

来源:房天下产业网综合整理

广州的首套房按区划分政策实施仅一日就被叫停,官方的口径是,鉴于目前广东省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口径,广州市落实上述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余波未过,山东又跟上。

山东省契税新政首套房认定将执行按区划分

昨日(2月25日),山东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省住建厅联合发布契税调整新政。政策在“住房认定”上做出较调整:住房情况查询范围为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区域。纳税人应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涉税事项。

具体而言,“家庭 住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由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纳税人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情况信息及时传递给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持书面查询结果办理涉税事项。

这也就意味着,即便购房者拥有多套房产,只要在某一个区购买首套房,按照新的住房认定标准,契税缴纳就是按首套房来交。

已交税但没过户可先退房再退税

新政实施前多交的税有没有可能退回来?对此问题山东省的文件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地税12366热线工作人员解释,这一规定的意思就是如果购房者已经交过契税并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契税不能退还;如果只交了契税、还没有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可以在退房的前提下退回契税。

根据齐鲁晚报、济南时报等媒体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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