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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争抢增量配网理所当然

2016-12-07 1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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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国家电网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开提出,国家电网公司将积极支持服务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放开,积极参与增量配电投资业务竞争。同时明确省级电力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合作成立混合所有制供电公司,通过参加招标等市场化方式争取成为试点项目业主。

国家电网增量配电投资消息一出,马上刷爆朋友圈,舆论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增量配电网既然向社会资本开放,电网来争而且还控股那就失去放开的初衷。

电网应该积极争取投资增量配电网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首先,正如国家电网所讲,电网公司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有绝对优势,可以实现更加专业化管理。为什么不给专业的做,而只给没经验的其他投资者做呢?其次,电网公司本来就专业做包括配网的电网业务,可以说,配网也是电网公司的饭碗,凭什么不去争不去抢。难道自认技不如人?第三,提出混合所有制方式去争取体现了对改革政策的开放性态度,本来自己去发挥优势就足够了,但是,既然政策鼓励大家一起做,那有兴趣可以跟着来做。

那么,为什么大家这么关注呢?归根到底是害怕。害怕争不过电网企业,放开增量配电网变成只是某些增量配电网有点小股份,改革成果变成挂羊头卖狗肉,名存实亡。这种害怕主要源自对竞争的公平性信心不足,源自对电网公司强大影响力的恐惧,源自对相关部门监管能力的怀疑。

如何消除社会资本的担忧呢?还是必须回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政策设计上来。目前,让社会资本心有疑虑的事情主要两个,一是增量配电网项目如何产生,二是配电价格存在不确定性。笔者认为,必须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什么情况下必须确定为增量配电网;必须进一步明确,所有增量配电网一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资主体;必须从制度上设计,招标时应明确建设内容和供电可靠性标准,对投资方投入资金的数量和节点有刚性约束,在此基础上,招标确定配电价格。

为什么要招标确定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电改制度性安排规定,过网费按允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就全网而言,这个制度设计没错,但就某个配电网而言,单独核定就存在太多不确定性,从而也就导致很难有公平性。

有了公平的竞争,电网公司胜出则全国人民对用电成本更加放心,社会资本胜出则必将推动电网公司改革和管理,最终实现社会资源更加优化配置。

我们应该欢迎电网公司主动争取投资增量配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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