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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国新办发布会介绍棚户区改造情况

2017-02-24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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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国新办发布会介绍棚户区改造情况。

陈政高表示,2015年棚改开工601万套,2016年开工606万套,今年计划目标是600万套。目前,中央棚改的补助资金已经有了安排,比去年有所提高。要进一步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特别是在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大幅度提高比例。

有东部地级市保障房投资运营公司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棚户区改造是国务院重点工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也很明确,当地由于有国开和农发政策银行贷款,融资比较顺畅。

不过,也有不少地方棚户区改造存在资金紧张的情况。各地财政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如地方债往棚户区倾斜、推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

财政加力支持

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为355亿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拆迁、安置、建设等开支。

随着中央专项资金减并改革,棚户区改造资金并入“中央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该项资金2016年预算支出额度为1208亿元,相较2015年执行数额略微增长0.8%。

该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部测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财政困难程度系数、2016年各地区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和2015年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以及2015年绩效评价情况,结合各地区专项资金结余情况,来进行分配。

从2016年各地区实际分配情况来看,中央补助资金明显往中西部省份倾斜,东部地区共分得资金将近190亿元,中部地区分得539亿元,西部地区分得487亿元。

不过,财政资金与棚户区年度投资额度相差很多。据各地上报数据,2016年全年棚户区开工606万套,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投资1.48万亿元。

除了中央补助资金,地方政府还得多举措筹措资金。财政部、住建部两部委2016年对地方财政总体部署是,省级财政要增加投入,加大对财力困难市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市县财政要按规定渠道落实资金来源,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多渠道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其中,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要继续向棚户区改造倾斜。

上述东部地级市保障房建设运营公司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棚户区改造债务管理政策很明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融资渠道也是畅通的,大头来自政策性银行。他们公司参与棚户区改造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建,政府购买服务;另一种是通过银行贷款向开发商购买相应住房。

2016年财政部明确相关政策,对于2015年底以前开工的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可以继续按照已签订的合同规定发放棚户区改造贷款,不纳入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担保函;对地方政府与借款人签订的相关协议,地方政府要按约定将相关支出逐年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于需要由政府主导运作的2016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一律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举借政府债务。

当然,还有资金缺乏的省份。云南财政厅表示,为有效缓解2016年全省棚户区改造资金困难,省财政厅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整合项目资金等方式筹措资金34.51亿元,多措并举支持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此外,为有效促进项目融资,云南财政厅会同云南发改委、住建厅等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国开行贷款等方式,积极筹措棚户区改造资金。截至2016年7月底,已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75.5亿元,全年有望突破100亿元;与国开行签订棚改项目贷款合同,金额118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522.33亿元;农发行棚改项目贷款已审批20.2亿元,发放9亿元。

PPP模式应用要看土地位置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地方政府要适应新的形势,除了政府直接掏钱建项目,还要充分地调动社会其他资源,如通过PPP模式等,让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棚改项目中来。

早在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到要创新融资体制,除了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也是重要手段。

意见指出,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积极推广PPP模式。各地应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与价格补偿统筹协调机制,合理确定服务价格,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动可持续发展。

目前来看,有部分棚改PPP项目落地。2014年,安庆市政府与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安庆市棚户区改造等展开合作,首期合作内容为73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资金投入概算超20亿元,采用的就是PPP模式。

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棚改项目本身是否能实现资金平衡,主要跟土地位置有关。因为棚户区原来密度比较低、容积率低,进行棚改之后,除了安置居民外,还可以配套进行商业开发,如果地段好的话,商品房销售收入能覆盖棚改整体项目投资。但是,这不适用于那些房地产过剩的城市,如果房子本身过剩,棚改PPP项目新建的房子自然也难以卖出去,项目后期收益比较差。

这也是为何近几年地方在不断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的原因:在满足棚户区改造居民多样化居住需求,还能有利于化解库存商品住房。陈政高近日表示,2016年全国棚户区改造中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48.5%,比2015年提高了18.6个百分点。

不少省份在布置2017年棚改任务时,对货币化安置比例也提出了要求。如河南省2017年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42万套(户),基本建成30万套,并要求货币化安置率要达50%以上。甘肃省也正在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提出2017年棚改货币化安置率将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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